停車費多20元往返北宜爭權益 | 羅東特力屋停車場
羅東特力屋位在夜市旁,週六、日湧入人潮,附近路段常造成塞車。(記者游明金攝)2008/07/1006:00〔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台北縣吳小姐到宜蘭縣特力屋羅東店停車,出場時竟塞車,得多付1小時停車費20元,她認為不合理,請假往返申訴,犧牲全勤獎金,還多花車錢;她說:「不是錢的問題,爭的是消費者權益。」經協調,特力屋以「精神補償」3020元達成和解。出場塞車多付1小時台北縣蘆洲市民吳小姐,5月17日週六晚上6點50分,把車停在羅東特力屋停車場,取車時約9點40分,她心想剛好停了3個小時,沒想到立體停車場內也塞車,從7樓開到出...
羅東特力屋位在夜市旁,週六、日湧入人潮,附近路段常造成塞車。(記者游明金攝)
2008/07/10 06:00〔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台北縣吳小姐到宜蘭縣特力屋羅東店停車,出場時竟塞車,得多付1小時停車費20元,她認為不合理,請假往返申訴,犧牲全勤獎金,還多花車錢;她說:「不是錢的問題,爭的是消費者權益。」經協調,特力屋以「精神補償」3020元達成和解。
出場塞車 多付1小時
台北縣蘆洲市民吳小姐,5月17日週六晚上6點50分,把車停在羅東特力屋停車場,取車時約9點40分,她心想剛好停了3個小時,沒想到立體停車場內也塞車,從7樓開到出口,竟花了半個多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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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小姐把車開到出口已是10點13分,沒想到,塞車排隊浪費的時間也要收費,收費員向她收4個小時的停車費,她問:「從7樓塞到1樓不用時間哦?為何塞車時間也要算停車費?」吳小姐說,收費員態度很差,竟說:「不高興可以去申訴。」她就真的向消保官投訴。
寧請假 爭消費者權益
吳小姐說,20元,地上撿就有了,她不是在意錢,而是要爭消費者權益,凸顯不公平,如果在乎的是錢,請假從台北趕來,全勤獎金沒了,車錢也不只20元,但往往很多人認為小事就算了,卻被當成「冤大頭」,塞在停車場裡浪費時間已是一肚子氣,為何還要付錢?
她說,該給的她都願意給,塞車不是她造成的,不該給的,一毛錢都不願意付。
消保官王雅琳也覺得不合理,還提到切身經驗,有次到台北小巨蛋看表演,散場時塞了40分鐘,也是多繳1個小時停車費,收費方式值得檢討。
特力屋補償 達成和解
縣府昨天召開協調會,特力屋張姓代表到場,展現極大誠意,同意退還吳小姐20元,並補償她請假的損失、全勤獎金、車錢3000元;張姓代表說,特力屋停車場就在夜市旁,附近路段週六、日都會塞車,停車場車子出不去,他們也很無奈,未來週六、日將改成按次收費,以免再發生爭議。
吳小姐認為停車場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