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公務員福利列表 | 公務人員福利2018
本條目存在以下問題,請協助改善本條目或在討論頁針對議題發表看法。此條目需要精通或熟悉相關主題的編者參與及協助編輯。(2017年2月1日)請邀請適合的人士改善本條目。更多的細節與詳情請參見討論頁。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公務員福利列表,列舉如下。公務員職等分類[編輯]特任:通常是政務官,如:院長級、副院長級、部長級、依憲法規定由總統提名並特任之人員、依憲法規定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人員、其他依法律規定之中央或地方政府比照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職務之人員[1]。簡任:薦任:委任:福利列表[編輯]強制休假補助與國民旅...
本條目存在以下問題,請協助改善本條目或在討論頁針對議題發表看法。 此條目需要精通或熟悉相關主題的編者參與及協助編輯。 (2017年2月1日)請邀請適合的人士改善本條目。更多的細節與詳情請參見討論頁。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公務員福利列表,列舉如下。
公務員職等分類[編輯] 特任:通常是政務官,如:院長級、副院長級、部長級、依憲法規定由總統提名並特任之人員、依憲法規定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人員、其他依法律規定之中央或地方政府比照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職務之人員[1]。 簡任: 薦任: 委任:福利列表[編輯] 強制休假補助與國民旅遊卡[編輯]2000年,陳水扁政府執政後,將14日強制休假的不休假加班費改為補助名義發給,並以新臺幣16000元定額取代原有14日日薪金額(未具休假14日資格者,其全年最高補助總額按所具休假日數依比例核發,以每日新臺幣1143元計算),除此,並以新臺幣日薪600元補助於強制休假外的休假日數。比如,若具有30日休假資格的中華民國公務員,若該年度強制休假14日,一般休假10日,未休畢天數為6日,則除了獲得16000元的強制休假補助外,還可獲得一般休假補助費新臺幣6000元(一般休假日數×新臺幣600元定額)與其餘6日日薪的不休假加班費。
2001年-2002年,將強制休假補助以發票金額實報實銷。
2003年,中華民國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首創改以持用國民旅遊卡消費方式報銷。推行其目的在於鼓勵台灣地區的軍公教人員利用休假及信用卡消費從事於中華民國境內跨縣市的國內旅遊,也促進台灣觀光事業與經濟景氣復甦。而該變革的主要原理,是將本有的補助,結合信用卡的額度與消費方式來取代。另外,除一般休假的600元補助或強制休假以外,未休畢天數的「不休假加班費」薪給制度則維持不變。
退休軍公教人員優惠存款[編輯] 軍人群體 人數 優存金額(平均值/每人) 每年每人能領取的優存利息 將領 約4千人 平均約240萬元新台幣 平均約43萬2千元新台幣(平均每月優存利息約36000元) 軍、士官 20萬人 平均約50萬元新台幣 平均約9萬元新台幣(平均每月優存利息約7500元) 群體(已退休的34萬多人) 人數百分比 總優存金額所要負擔的優存利息之百分比 軍人 58.36% 30.89% 教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