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行政區劃 | 嘉義市面積
嘉義市現行行政區劃嘉義市行政區劃係描述與今中華民國臺灣省嘉義市相關之行政區劃沿革,故不限於1930年正式出現「嘉義市」之名稱,及現今嘉義市之行政區劃範圍。目前嘉義市只劃分東西兩區。而嘉義市目前之範圍確立於1972年,其當時未設置市轄區,現今二市轄區係從1990年新增而來。嘉義市乃1945年係由日治時期臺南州嘉義市改制而來,全市分為東門、西門、北門、南門、八獎、竹圍、北鎮、東山等八區。隔年併太保、水上等二區,改為新東、新西、新南、新北、水上、太保等六區。1950年改為4鎮2鄉併入嘉義縣,後4鎮併置縣轄市嘉義市,1982...
嘉義市現行行政區劃嘉義市行政區劃係描述與今中華民國臺灣省嘉義市相關之行政區劃沿革,故不限於1930年正式出現「嘉義市」之名稱,及現今嘉義市之行政區劃範圍。
目前嘉義市只劃分東西兩區。而嘉義市目前之範圍確立於1972年,其當時未設置市轄區,現今二市轄區係從1990年新增而來。
嘉義市乃1945年係由日治時期臺南州嘉義市改制而來,全市分為東門、西門、北門、南門、八獎、竹圍、北鎮、東山等八區。隔年併太保、水上等二區,改為新東、新西、新南、新北、水上、太保等六區。1950年改為4鎮2鄉併入嘉義縣,後4鎮併置縣轄市嘉義市,1982年再為省轄市嘉義市,縣市分治。
行政區劃沿革[編輯] 荷治時期[編輯]今嘉義市一帶過去是諸羅山社的活動區域,在臺灣荷蘭統治時期時為臺灣地方集會北部地方會議區的第一區域,而除了諸羅山社外,該區域還包括了新港社、目加溜灣社、蕭隴社、蔴豆社、哆囉嘓社等位於今臺南市的平埔族等社[1]。
明鄭時期[編輯]進入明鄭時期後,今嘉義市一帶劃歸承天府天興縣所管,後來鄭經在明永曆十八年(1664年)更改行政區劃,天興縣改為天興州[1]。
清領時期[編輯]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臺灣納入大清帝國版圖,但清朝實際統治區主要是以府城為主的西南部分。而當時今嘉義市一帶為諸羅縣所轄,並建縣治於今嘉義市東區內[1]。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林爽文事件中因軍民固守縣城之事蹟,皇帝便下詔改「諸羅」為「嘉義」,是為「嘉義」之稱的由來[1]。
而今嘉義市的範圍,在清末時屬於嘉義西堡和柴頭港的一部分[1]。
日治時期[編輯] 縣制時期與廳制時期 (1895–1920)[編輯]1895年的乙未戰爭後,臺灣正式改納入大日本帝國的版圖,而清末的臺南府嘉義縣則在該年6月改成「臺南縣嘉義支廳」,其廳署即為清朝的嘉義縣衙門,但兩個月後便改為「臺南民政支部嘉義出張所」管轄。隔年4月,又改回「臺南縣嘉義支廳」,而10月時支廳分為東西南北四區,各區事務統掌於嘉義街。明治三十年(1897年)嘉義支廳改為嘉義縣,設辦務署於今嘉義市,隔年3月嘉義縣四區改稱一、二、三、四區,設有區役場,6月嘉義縣被裁撤,再次隸於臺南縣。明治三十三年(1900年)四區改回東西南北的稱呼,並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