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組織條例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行政院為從事國家經濟建設之設計、審議、協調及考核,特設經濟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本會設左列各處:一、綜合計劃處。二、經濟研究處。三、部門計劃處。四、人力規劃處。五、都市及住宅發展處。六、財務處。七、管制考核處。八、總務處。綜合計劃處掌理左列事項:一、關於中期、長期經濟建設計畫之研擬事項。二、關於年度經濟建設計畫之研擬及協調事項。三、關於經濟設計之專案研究事項。四、關於經濟資料之編報事項。經濟研究處掌理左列事項:一、關於國家經濟建設政策與措施之研擬、審議及協調事項。二、關於經濟建設問題之研...
行政院為從事國家經濟建設之設計、審議、協調及考核,特設經濟建設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
本會設左列各處:一、綜合計劃處。二、經濟研究處。三、部門計劃處。四、人力規劃處。五、都市及住宅發展處。六、財務處。七、管制考核處。八、總務處。
綜合計劃處掌理左列事項:一、關於中期、長期經濟建設計畫之研擬事項。二、關於年度經濟建設計畫之研擬及協調事項。三、關於經濟設計之專案研究事項。四、關於經濟資料之編報事項。
經濟研究處掌理左列事項:一、關於國家經濟建設政策與措施之研擬、審議及協調事項。二、關於經濟建設問題之研究及分析事項。三、關於國內外經濟情勢之研究及分析事項。四、關於國內經濟景氣之調查、研究及分析事項。五、關於大陸經濟問題之研究及分析事項。
部門計劃處掌理左列事項:一、關於經濟建設部門發展計畫之研擬及審議事項。二、關於經濟建設部門發展計畫及措施之審議事項。三、關於經濟建設部門發展計畫之聯繫、協調事項。四、關於經濟建設有關科技發展之聯繫、協調事項。五、關於經濟建設部門發展之專案研究事項。
人力規劃處掌理左列事項:一、關於人力發展政策與計畫之研擬及審議事項。二、關於人力供需之預測及分析事項。三、關於人力發展措施之聯繫、協調事項。四、關於人力資源專案問題之研究及分析事項。五、關於工資、生產力及就業市場機能之研究及分析事項。
都市及住宅發展處掌理左列事項:一、關於都市及住宅綜合開發計畫之研擬及協調事項。二、關於區域與都市發展問題之研究及審議事項。三、關於住宅建設計畫之審議及協調事項。四、關於自然資源與環境保育之研究及審議事項。五、關於其他都市及住宅發展建設問題之研究及規劃事項。
財務處掌理左列事項:一、關於重要經濟建設計畫財務之審查及協調事項。二、關於中美經濟社會發展基金運用計畫之研擬事項。三、關於中美經濟社會發展基金運用計畫執行之監督及財務稽核事項。四、關於中美經濟社會發展基金之收支及外債償付事項。
管制考核處掌理左列事項:一、關於重要經濟建設計畫或方案之管制及考核事項。二、關於中美經濟社會發展基金運用計畫執行之管制及考核事項。三、關於重要經濟建設計畫執行期間有關問題之協調事項。四、關於施政之管制及考核事項。五、關於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