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议院 | 美國國會的組成
美利堅合眾國參議院(英語:UnitedStatesSenate)是美國的立法機構──美國國會的兩院之一,另一院為美國眾議院(或稱「下議院」)。參議院議場建築物分佈在首都華盛頓特區的國會山莊北部。參議院的組織及權力源於美國憲法第一條第三款[2]。美國各州在參議院中均有兩位議員作為代表,與各州人口無關。全院共有代表50個州的100名議員。參議員任期為六年,相互交錯,每隔兩年改選約三分之一的席位。從1789年到1913年,參議員由他們所代表的州的立法機關任命。在1913年美國憲法第十七條修正案通過後,他們現在由直接民選產生。作為美國的上...
美利堅合眾國參議院(英語:United States Senate)是美國的立法機構──美國國會的兩院之一,另一院為美國眾議院(或稱「下議院」)。參議院議場建築物分佈在首都華盛頓特區的國會山莊北部。
參議院的組織及權力源於美國憲法第一條第三款[2]。美國各州在參議院中均有兩位議員作為代表,與各州人口無關。全院共有代表50個州的100名議員。參議員任期為六年,相互交錯,每隔兩年改選約三分之一的席位。從1789年到1913年,參議員由他們所代表的州的立法機關任命。在1913年美國憲法第十七條修正案通過後,他們現在由直接民選產生。
作為美國的上議院,參議院擁有幾項獨特的諮詢和同意權,其中包括批准條約,確認內閣成員、最高法院大法官、聯邦法官、軍隊負責人、監管機構、大使、其他聯邦行政官員和聯邦軍警人員。如果沒有副總統候選人獲得美國選舉人投票的過半數,則由參議院負責從獲得選舉人票數最多的兩人中選出一人擔任該職務。參議院對被眾議院彈劾的人進行審判。
參議院由於其成員名額較少而任期較長,公認較眾議院更為審慎[3]及更具聲望[4][5][6],這在歷史上導致了更多的合作以及更少的黨派氣氛[7]。參議院議長是由副總統兼任,負責主持會議,在大多數情況下副總統不會在參議院中投票,除非遇到票數持平,為了打破持平由副總統投下關鍵的一票。在副總統缺席時,傳統上由擁有多數黨的資深議員擔任參議院臨時議長,代替副總統主持參議院工作。
20世紀初起,參議院出現了選舉多數黨和少數黨領袖的做法。參議院的立法和行政事務由參議院多數黨領袖管理和安排。
在《邦聯條例》中,國會為一院制,各州代表同額。在該條例約制下,聯邦政府運作的無效性使得國會於1787年召開大陸會議。除羅德島外的各州都同意委派代表與會。許多州代表籲求增設國會第二議院,並以英國上議院為原型。例如,約翰·迪金森主張「國會第二議院應由最具身份、地位與財富的高貴人士所組成,與不列顛上議院越相似越好。」
國會結構是大陸會議所面臨之意見分裂的議題之一。維吉尼亞方案要求兩院制國會,其下議院應由人民直選,而其上議院由下議院選出。維吉尼亞方案主要獲得大州支持,因其要求在兩院的代表權以人口數為基礎。然而,小州傾向要求兩院制與均等代表權的紐澤西方案。最後,終於達成了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