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為「一例一休」吵不停?從美國職場文化看台灣人才外流的 ... | 國外工作時數
還在「例」和「休」吵不停?人才外流的原因其實在這:根據牛津經濟研究院(OxfordEconomics)的「全球人才2021」報告,到了2021年,台灣人才短缺嚴重,人才外流將達世界第一。為什麼台灣人不願意在台灣工作?在一例一休吵得不可開交之際,我想來談談在美國的工作經驗。雖然每個人出走都有自己的理由,出去不想回來的原因,往往都很類似:台灣的上班族工時長又賺不到錢。筆者的同事小儒,大學畢業在台灣工作了幾年,來美國攻讀碩士學位,之後申請到工作簽證,和也在美國拿到碩士學位的老婆兩人一起留在美國打拼。當工作簽證到期,公司...
還在「例」和「休」吵不停?人才外流的原因其實在這:根據牛津經濟研究院(Oxford Economics)的「全球人才2021」報告, 到了2021年,台灣人才短缺嚴重,人才外流將達世界第一。
為什麼台灣人不願意在台灣工作?在一例一休吵得不可開交之際,我想來談談在美國的工作經驗。雖然每個人出走都有自己的理由,出去不想回來的原因,往往都很類似: 台灣的上班族工時長又賺不到錢 。
筆者的同事小儒,大學畢業在台灣工作了幾年,來美國攻讀碩士學位,之後申請到工作簽證,和也在美國拿到碩士學位的老婆兩人一起留在美國打拼。當工作簽證到期,公司不打算幫他申請綠卡,夫妻倆想了許多方法,就是希望能找到可以留在美國工作的機會,不論如何,就是不想回台灣。
我說:「回台灣有什麼不好?」回台灣多方便呀,家人朋友都在、東西好吃、醫療也可以負擔得起。況且,「你學歷又好,專業技能也夠,年紀又不大,怕甚麼呢?」
「台灣的加班文化太可怕,連休假還要看別人臉色。」當小儒說出這句話後,我也無話可說。是阿,我們都想回台灣,但回不去的這些「可是」,背後隱藏的是多少無奈。
但美國的工作文化就好嗎?難道沒有加班文化嗎?企業主都這麼願意遵守規則不讓員工加班嗎?
在美國,加班 1 分鐘雇主要付 1.5倍的薪水美國的企業不是不加班,而是加不起班。 一般來說,美國的工作者分為豁免員工(Exempt Employee)和非豁免員工(Non-Exempt Employee)。所謂的非豁免員工,就是一般工作者、非主管級的職位,薪水以時薪計,每小時必須符合法定最低工資,每兩周發一次薪水,有的公司甚至每周計算一次薪水。
美國是聯邦國家,所以有聯邦法和各州的州法,聯邦法最低工資為每小時7.25美元(約新台幣225元),但有的州規定的又比聯邦法更嚴格,以我曾工作的加州來說,2016年的最低基本工資為每小時10美元。(更清楚的說明,請見文末)
美國的勞工法有規定,一般正職員工,每周基本工時為40小時。所以, 只要你每周工作打卡時數超過40小時,多1分鐘,雇主就必須為付1.5倍的薪水。 也就是說,以加州每小時10美元的薪水為例,只要晚下班1分鐘,雇主就要為這1分鐘付出0.25美元(=時薪10元÷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