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六題:現已或即將停止運作石礦場的用地的長遠發展 | 石澳石礦場發展
立法會十六題:現已或即將停止運作石礦場的用地的長遠發展立法會十六題:現已或即將停止運作石礦場的用地的長遠發展*************************** 以下是今日(一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謝偉銓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的書面答覆:問題: 位於石澳、藍地及南丫島的石礦場現已或即將停止運作。關於該等石礦場的用地的長遠發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石澳石礦場用地的(i)面積、(ii)界線(在地圖上標示),以及(iii)規劃用途; (二)鑑於石澳石礦場用地現時用...
立法會十六題:現已或即將停止運作石礦場的用地的長遠發展
立法會十六題:現已或即將停止運作石礦場的用地的長遠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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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一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謝偉銓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的書面答覆:問題:
位於石澳、藍地及南丫島的石礦場現已或即將停止運作。關於該等石礦場的用地的長遠發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石澳石礦場用地的(i)面積、(ii)界線(在地圖上標示),以及(iii)規劃用途; (二)鑑於石澳石礦場用地現時用作沙田至中環線鐵路項目及六號幹線T2主幹路工程的沉管隧道預製組件工場,政府預計何時可收回該用地作長遠發展; (三)藍地石礦場用地的(i)面積、(ii)界線(在地圖上標示)、(iii)規劃用途,以及(iv)預計政府何時可收回該用地作長遠發展;鑑於該用地與屯門市相近,政府會否考慮將其作房屋發展用途;及 (四)南丫石礦場用地的(i)面積、(ii)界線(在地圖上標示)、(iii)規劃用途、(iv)現行用途(如有的話),以及(v)預計政府何時可收回該用地作長遠發展;鑑於政府已就該用地的未來發展展開研究,並於二○一二年至二○一四年期間進行了兩階段的公眾諮詢,有關諮詢及研究結果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採取多管齊下的土地供應策略,包括善用前身為石礦場的土地作短期或長期用途。其中,毗鄰市區及位處便捷位置的前安達臣道石礦場用地,已被改劃作房屋發展之用。至於其他石礦場的未來發展方向,政府會考慮可行的土地用途、技術可行性、用地發展模式和成本效益等因素後,訂下推展項目的優次及進行相關規劃及研究工作。 就問題的各部分,我現回覆如下: (一)及(二)前石澳石礦場的面積約34.5公頃,包括22公頃陸地(大部分為人造斜坡)和12.5公頃人工湖,範圍見附件(附圖一)。石礦場於二○一一年停止運作,並於二○一四年底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