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 公設保留地解編啟動重劃商機來臨! 財富倍增的秘密 ... | 綠地用地用途
一、關渡平原傳家寶地[1] 二、內湖葫洲站私人別墅豪邸[2] 何謂公共設施保留地?所謂公共設施保留地是經過都市計畫劃設保留做為道路、公園、綠地、廣場、兒童遊樂場、民用航空站、停車場所、河道及港埠用地。學校、社教機關、體育場所、市場、醫療衛生機構及機關用地。上下水道、郵政、電信、變電所及其他公用事業用地。依都市計畫法第四章規定之其他公共設施用地等專案使用,根據人口及產業分布,並預測未來的發展需要,選擇適當的地點所預先劃設的。保留供公用事業設施之用,留待各事業機構徵收或購買者。還地於民...
一、關渡平原傳家寶地[1]
二、內湖葫洲站私人別墅豪邸[2]
何謂公共設施保留地?
所謂公共設施保留地是經過都市計畫劃設保留做為道路、公園、綠地、廣場、兒童遊樂場、民用航空站、停車場所、河道及港埠用地。 學校、社教機關、體育場所、市場、醫療衛生機構及機關用地。上下水道、郵政、電信、變電所及其他公用事業用地。 依都市計畫法第四章規定之其他公共設施用地等專案使用,根據人口及產業分布,並預測未來的發展需要,選擇適當的地點所預先劃設的。保留供公用事業設施之用,留待各事業機構徵收或購買者。
還地於民!地方政府長期扣留的都市計畫公設保留地,經監察院糾正後,將在四年內完成解編,讓地主可以重新規畫開發,促進土地活化!其中包含新北市的6,329公頃、台中市的2,966公頃,近期各縣市已經掀起一波招標熱潮!
監察院曾於2013年5月通過糾正內政部及地方政府,有關部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長達3、40年迄未取得,嚴重傷害憲法保障人民生存權與財產權,因此同年11月內政部訂定發布「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作業原則」,預計將於四年內完成全台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變更作業檢討,解編公共設施保留地,促進土地活化。
這波「還地於民」計畫的最大贏家,將是原土地持有人與地方政府。原來只要是公設保留地,持有人只能蓋臨時性建築,被動等待徵收。一旦解編,土地可作更有效利用,像是成為住宅或商業用途,土地價值可能立刻倍增。
※何謂「解編」:都市計畫經常會預編日後可能會用到的公有設施。例如學校、公園、市場或機關保留地。「解編」即是解除公設保留地狀態,讓土地可變更為住宅或商業用地等。因土地解編後商業價值浮現,依漲價歸公精神,地方政府可取得一定比率土地作回饋。
根據統計,目前六都中以新北市的6,329公頃最多,其次是台中市的2,966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