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特種警察 | 台灣警察人數2017
中華民國特種警察小組,有別於行政警察、刑事警察的一種專業警察,中華民國的特種警察可分為中央政府以及地方政府兩個層級,中央政府層級的特警隊,為內政部警政署責成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第三大隊於1992年所編製成立的維安特勤隊及2017年12月25日成立的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除暴特勤隊[2](警備隊任務編組[3])。地方政府層級的特警隊隸屬於直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臺北市)、保安警察大隊(高雄市及其他直轄市)或各縣市警察局保安警察隊的特殊任務警力編組,簡稱霹靂小組。保安警察是一種專業警察的種類,但不等...
中華民國特種警察小組,有別於行政警察、刑事警察的一種專業警察,中華民國的特種警察可分為中央政府以及地方政府兩個層級,中央政府層級的特警隊,為內政部警政署責成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第三大隊於1992年所編製成立的維安特勤隊及2017年12月25日成立的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除暴特勤隊[2](警備隊任務編組[3])。地方政府層級的特警隊隸屬於直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臺北市)、保安警察大隊(高雄市及其他直轄市)或各縣市警察局保安警察隊的特殊任務警力編組,簡稱霹靂小組。保安警察是一種專業警察的種類,但不等同於特種警察,特種警察受過更專精的武器及戰術訓練,如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特勤中隊或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特勤中隊等。
1985年,最後一任軍職轉警職的前警政署署長羅張任內,開始針對臺灣各地警察勤務狀況成立特種勤務機動警網(現稱特殊任務警力),首先於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石牌營區成立特種勤務小隊,1987年下半年度因應任務需求擴大整編為特種勤務分隊,1989年再度擴大整編為現今特種勤務中隊的編制分布於全台灣。由於勤務以「霹靂」為代號,所以通稱為霹靂小組,是中華民國第一支擁有先進武器與專業戰術的特種警察部隊。成軍之初,由於購買特種勤務裝備執行有窒礙問題,執行「務本專案」向聯勤總部採購國造T65突擊步槍取代老舊的M1卡賓槍,並將海關查獲烏茲衝鋒槍移交霹靂小組,後續仍向聯勤採購防彈頭盔、防彈盾牌等器械充實裝備。訓練方面,在保一總隊石牌營區設立警察訓練基地,除了有來自中華民國國軍特種勤務隊與美國洛杉磯警察局的種子教官外,並聘請馬尚仁編寫「機動反應警力」警察綜合應勤技能訓練教材,在內政部警政署警察訓練基地指揮部教授綜合應用拳技,逮捕術,特種勤務鎮暴,特勤警棍,馬尚仁亦成立「技能師資班」,並擔任技能師資班總教官一職,落實訓練工作。[4]
中央政府層級的特種警隊[編輯] 各直轄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編輯] 臺北市[編輯]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霹靂小組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於1968年配合臺北市由省轄市改制為院轄市而設立,因任務需要,經多次修編,現核定編制員額635人。大隊部下設四組、三室、一中心、六個中隊,專責聚眾防處、機動巡邏、快速打擊犯罪,有效維護社區治安,加強為民服務,1992年間學運及聚眾活動頻繁,霹靂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