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中天,賣台的媒體還有這些······ – 芋傳媒TaroNews | 非親中媒體
台灣媒體高層,集體跑到北京叩首。賣台的媒體,就應該仿效國際,定義為外國勢力代理人(外國文宣廣告)——就是台奸。昨天(5/10),台灣旺中集團和北京日報報業集團共同舉辦「#兩岸媒體人北京峰會」。中共排名第四的領導人汪洋會見台灣媒體高層,不只說「和平統一,一國兩制」要靠兩岸媒體共同努力等論調,更大酸「#台灣當局連2年都保證不了」。汪洋還嗆,美國不僅不會為台灣而和中國打仗,「如果打,打得贏嗎?」結果,台灣媒體高層每個正襟危坐、乖乖聽訓陪笑,展現對「中國主子」的恭維。有些媒體人,在台灣不甩假新聞罰則,囂張的...
台灣媒體高層,集體跑到北京叩首。
賣台的媒體,就應該仿效國際,定義為外國勢力代理人(外國文宣廣告)——就是台奸。
昨天(5/10),台灣旺中集團和北京日報報業集團共同舉辦「#兩岸媒體人北京峰會」。中共排名第四的領導人汪洋會見台灣媒體高層,不只說「和平統一,一國兩制」要靠兩岸媒體共同努力等論調,更大酸「#台灣當局連2年都保證不了」。
汪洋還嗆,美國不僅不會為台灣而和中國打仗,「如果打,打得贏嗎?」結果,台灣媒體高層每個正襟危坐、乖乖聽訓陪笑,展現對「中國主子」的恭維。有些媒體人,在台灣不甩假新聞罰則,囂張的要命;到了中國,一改跋扈的態度,對中國主子畢恭畢敬。
台灣的媒體,被這些人掌握,難道沒有問題嗎?站在中國利益的媒體,就是中國的傳聲筒,要重新定義為「文宣廣告」。他們是中國的代理機構,並不是新聞媒體!
台灣要仿效國際的作法,美國、澳洲正是因為發現現有的法律工具不足,所以他們推動新的法案《外國代理人登記法》、《外國勢力透明法》,讓中國勢力的滲透現形。重新定義他們是外國代理人而非新聞媒體,因此不能享有新聞媒體的權利,為的就是保護美澳的民主自由與主權。
台灣,需要新的法律工具來保護自己!立即連署《#護台防中立法行動》,讓立法院聽到人民的聲音,讓下面這些中國傳聲筒 out!
台灣媒體參訪團完整名單:最高顧問:
蔡衍明 旺中媒體集團董事長榮譽團長:
胡志強 旺旺集團副董事長團長:
蔡紹中 旺中媒體集團總裁顧問:
徐濤 威盛與宏達電集團全球副總裁報紙媒體:
黃素娟 經濟日報社長 翁得元 經濟日報總主筆兼副社長 范凌嘉 聯合報總編輯 劉秀珍 經濟日報大陸事務總監 汪莉絹 聯合報大陸新聞中心主任 黃清龍 旺報社長 王丰 中國時報社長 戎撫天 中國時報暨旺報總主筆 陳國瑋 工商時報社長 黃肇松 中華日報榮譽董事長 劉于菁 真晨報董事長 林文雄 台灣導報社長 陳麗櫻 台灣導報董事長廣播:
陳宏津 台灣廣播商會同業公會理事長 楊碧村 東方廣播董事長 凃進益 鄉土之聲董事長 丁文棋 台灣廣播電視節目協會榮譽理事長 呂培元 台灣廣播電視節目協會理事長 莊文勤 台中廣播創辦人 莊子富 台中廣播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