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博崴山難 | 台灣山難
若非特別註明,本條目所有時間皆為東八區標準時間(UTC+8)。張博崴山難是2011年2月一起發生在台灣的山難事件,事件後續引發國家賠償、山難救助體制等爭議與討論。就讀於中山醫學大學應用外語系四年級學生張博崴在登白姑大山時迷路,被發現時已罹難[1]。家屬針對山難救援過程提出質疑與國賠訴訟。2011年12月8日,監察院對內政部消防署提出糾正[2],2015年時一審法院判定南投縣政府消防局判賠新臺幣兩百六十七萬元,消防署等其餘公務機關免賠。2017年12月,二審法院判決結果逆轉,均免賠[3];並於2018年11月14日經最高法院駁回張家上訴...
若非特別註明,本條目所有時間皆為東八區標準時間(UTC+8)。張博崴山難是2011年2月一起發生在台灣的山難事件,事件後續引發國家賠償、山難救助體制等爭議與討論。就讀於中山醫學大學應用外語系四年級學生張博崴在登白姑大山時迷路,被發現時已罹難[1]。家屬針對山難救援過程提出質疑與國賠訴訟。2011年12月8日,監察院對內政部消防署提出糾正[2],2015年時一審法院判定南投縣政府消防局判賠新臺幣兩百六十七萬元,消防署等其餘公務機關免賠。2017年12月,二審法院判決結果逆轉,均免賠[3];並於2018年11月14日經最高法院駁回張家上訴定讞。
事發經過[編輯]2011年2月27日,張博崴獨自攀登於臺灣臺中市和平區與南投縣仁愛鄉交界處的白姑大山(海拔3,342公尺)。次日下午3時32分[4],張生以電話聯絡女友表示迷路,之後就失去聯絡。3月1日起,臺灣警界和消防開始搜索,發動600多人次進行了約51日的搜索,為近年最大規模搜山行動,但仍一無所獲[5]。4月19日,山友黃國書和林姓友人入山搜救時研判張博崴可能選擇下切溪谷找生路,於第二日(4月20日)尋獲到死者遺體,且地點就在家屬研判的北港溪一帶(白姑大山外圍東勢林管處 171林班的野溪),而根據葬儀社人員表示,其於近一、兩週內甫死亡,引起台灣岳界譁然[1][6]。(註:依據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鑑定研判,張博崴可能在100年3月7日深夜死亡,也就是失蹤後一週左右([7])
事後歷程[編輯] 開創及推動面山教育[編輯]在搜救結束之後,其父母了解到登山安全知識的重要,且有感於現行山難救援機制的不完善,投身「山難救助體制」推動工作。2011年8月8日透過台灣立法委員田秋堇與中華人權協會協助,在台灣立法院召開首次公聽會,達成11項初步結論,包括台灣內政部消防署須編列預算強化搜救、定期結合台灣原住民演練山難救援、和高山型國家公園成立專屬搜救隊等內容[8]。張父後接任台灣登山教育推展協會理事長,至教育以及相關救難單位推廣面山教育,並自2013年起籌辦多個面山教育、救難機制主題論壇,廣邀台灣及全球各地專家,協助臺灣政府改善山區搜救機制[9]。
於2017第五屆全國面山面海教育與救難機制論壇中,增加「面海教育」,首創將海洋議題納入國內登山論壇或研討會之中。
監察院糾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