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發展局簡介 | 高雄市運動發展局
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前身為高雄市立體育場、高雄市體育處;體育場於民國(以下同)37年在仁愛公園成立,75年承辦台灣區運動會,新建中正運動場及中正技擊館、楠梓運動園區;88年新建當時全國唯一符合舉辦國際賽兼具中央主球場、第二球場及11面附屬球場計13面硬地球場的陽明網球中心;管理33處場館並推動競技及全民運動。因應2009世界運動會舉辦,97年1月1日體育場擴編為「高雄市體育處」,隸屬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二級機關,在運動觀光經濟、運動產業、國際體育擴大交流、65處場館多元化的管理營運、競技運動環境、全民運動普及等,建立...
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前身為高雄市立體育場、高雄市體育處;體育場於民國(以下同)37年在仁愛公園成立,75年承辦台灣區運動會,新建中正運動場及中正技擊館、楠梓運動園區;88年新建當時全國唯一符合舉辦國際賽兼具中央主球場、第二球場及11面附屬球場計13面硬地球場的陽明網球中心;管理33處場館並推動競技及全民運動。
因應2009世界運動會舉辦,97年1月1日體育場擴編為「高雄市體育處」,隸屬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二級機關,在運動觀光經濟、運動產業、國際體育擴大交流、65處場館多元化的管理營運、競技運動環境、全民運動普及等,建立深厚基礎。
107年9月1日升格為一級機關「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呼應「運動發展城市」全球趨勢,透過組織再造,強化資源並提升行政效能,同時設置「高雄市運動發展基金收支管理及運用自治條例」,未來將更進一步提升高雄運動產業與經濟發展,以一級機關與運動發展基金運作,結合產官學與體育團體,投入並強化運用更多資源,以「產業」、「全民」、「競技」為推動體育運動的鐵三角,打造高雄成為運動城市品牌。
本局轄管高雄國家體育場(世運主場館)等65處運動場地設施及受教育局委託代管高雄國際滑輪溜冰場,按場館屬性分成自行管理、委託代管、委外經營及認養等四種營運態樣。除持續原體育處推展社會體育責任,並致力扶植運動產業發展,開創高雄運動藍海商機、行銷城市品牌,以「運動發展城市」為政策核心,「整合部門資源」、「促進產業發展」、「強化國際鏈結」三大施政方針,依循市府政策並配合中央政策,逐步落實「發展運動產業聚落,創造運動經濟」、「優化場館設施經營,帶動城市發展」、「完善人才培訓資源,打造全齡運動」及「強化國際運動交流,形塑運動港都」四大目標,精進朝向「運動港都、幸福高雄」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