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簽證介紹 | 韓國工作簽證種類
留學面面觀[1]各國簽證介紹[2]10.韓國簽證需知 韓國簽證地址:110台北市基隆路1段333號1506室 電話:(02)2758-8320-5 傳真:(02)2757-7006 上班時間:上午09:00-下午16:00(中午休息喔~) 送件時間:上午09:00-上午11:50 領件時間:下午14:00-下午15:50 韓國外交部網站http://www.mofa.go.kr,提供韓國一般資訊及駐台北韓國代表部之聯繫資料。所需文件 1.簽證申請表,表上貼6個月內拍的2寸白底彩色照片1張 2.護照(效期滿6個月以上)正本及基本資料頁影本 3.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及影本 ...
留學面面觀[1]各國簽證介紹[2]10.韓國簽證需知 韓國簽證 地址:110台北市基隆路1段333號1506室 電話:(02)2758-8320-5 傳真:(02)2757-7006 上班時間:上午09:00-下午16:00 (中午休息喔~) 送件時間:上午09:00-上午11:50 領件時間:下午14:00-下午15:50 韓國外交部網站 http://www.mofa.go.kr ,提供韓國一般資訊及駐台北韓國代表部之聯繫資料。所需文件 1.簽證申請表, 表上貼6個月內拍的2寸白底彩色照片1張 2.護照(效期滿6個月以上)正本及基本資料頁影本 3.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及影本 ※台灣以外的外籍人士,需提供在台一年以上的停留證明,如居留證核發日、出入境紀錄證明等 4.標準入學許可書正本及影本 5.存款餘額證明書(由臺灣境内的銀行/郵局一個月內開立, 餘額NT$30萬以上) ※不收存摺正影本,若用父母帳戶,須提供戶籍謄本 6.學習計劃書(300字以上) 7.在學證明書(一個月內開立)或最高學歷證明書(已畢業者) 8.若外國人在台居留事由符合下列情況之一, 得追加繳交如下資料 ※以下資料均需是一個月內開立的正本 依親: 臺灣戶籍謄本正本(不接受戶口名簿), 配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工作: 在職證明 學生: 在學證明
簽證效力 在簽證上標註的入境截止日是指持有該簽證的人可以入境韓國的最後日期 簽證的停留期是指在有效期內入境後最長可在韓停留的時間 ※如欲逾期停留,應向韓國法務部(出入境事務處)申請後,提前獲得允許
簽證種類(S/D/M)係指在簽證上標註的入境截止日前可入境的次數單次簽證(S):在簽證上的入境截止日(從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前可入境1次兩次簽證(D):在簽證上的入境截止日(從簽發之日起六個月)前可入境2次多次簽證(M):在簽證上的入境截止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