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賺!建築師借牌文化「很恐怖」 | 都市計畫技師租牌
建築師及技師租牌問題營建署研商對策營建署遵照行政院指示,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九日召開「研商建築師及各類工程技師租借牌照相關事宜」會議,聽取學者及各公會意見。首先營建署對於建築師及專任工程人員租借牌照態樣解析如下:一、專任工程人員租借牌 1.依營造業管理規則,營造業者應置有一人以上專任工程人員(現行包括技師、建築師、技副或工地主任),但其為圖降低成本,僅支付租借牌照費用,而不須負擔專任薪資,故聘用符合資格,但實際上並未在其營造廠中任職者擔任專任人員。 2.租牌專任工程人員,平時並未參與營造廠工程事...
建築師及技師租牌問題 營建署研商對策營建署遵照行政院指示,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九日召開「研商建築師及各類工程技師租借牌照相關事宜」會議,聽取學者及各公會意見。首先營建署對於建築師及專任工程人員租借牌照態樣解析如下:
一、專任工程人員租借牌 1.依營造業管理規則,營造業者應置有一人以上專任工程人員(現行包括技師、建築師、技副或工地主任),但其為圖降低成本,僅支付租借牌照費用,而不須負擔專任薪資,故聘用符合資格,但實際上並未在其營造廠中任職者擔任專任人員。2.租牌專任工程人員,平時並未參與營造廠工程事務,甚至已不具執行業務能力,對於依規定於開工、竣工報告單及申請查驗單上應由專任人員簽名並蓋章等事宜,則由租牌者臨時赴現場處理或由他人代簽。
3.部份營造業因承攬工程數量眾多,所聘專任工程人員有限,分身乏術或只求符合規定,所聘用之專任工程人員雖在公司任職,但實質上並未肩負承攬工程之施工責任,亦形同借牌。
二、建築師/結構設計專業技師租借牌照 1.起照人為減少設計費用或基於合作因素,將建築設計交由不具開業資格之人員執行,而為符合建築法令規定,乃借用開業建築師執照在相關書圖上蓋章,頂充設計人之名。2.部份具有良好人際關係或業務能力但未能取得合格之建築師或結構設計技師資格或因故不能開業者,借用開業者執照,以執行設計工作。
3.部份建築師為圖作業方便或降低成本,將建築物結構設計簽證,以借牌方式找肯配合的技師蓋章。
4.部份具有專業資格但實際上年事已高或身體狀況不能勝任設計工作者,因謀求租牌收益或基於特殊因素難以變更設計人等緣由,掛名執行業務形同借牌。
上述問題在震災後格外引起社會重視,引起與會之產官學界熱烈討論:
台灣營建研究院陳振川院長表示,租牌問題由來已久,只是921地震暴露出嚴重性,工程界正面臨轉型時機,凝聚力量改善是最重要的。例如:建築師設計之審查工作,應落實;相關配套措施應加強;加重技師權責,尊重技師專業,建議增加抽查以提高品質、仿效醫師制度提倡再進修,提昇專業能力。另外,應建立專業保險制度。
國內營造廠常以設計圖施工而不繪製細部施工圖,未能充份發掘問題;建議專業技師加強施工監造訓練,確實執行品質管制及工程估價,可協助行政單位,補專技人員之不足,協助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