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軌運輸系統 | 輕軌列車英文
「轻型铁路系统」重定向至此。關於比重鐵輕的鐵路系統,請見「輕便鐵路」。輕軌運輸系統(英語:LightRailTransit,LRT)又稱輕軌鐵路、輕鐵(台語、客語、粵語),簡稱輕軌,為鐵路運輸的一種,泛指所有在道路、街道上面或旁邊行走(部分亦可高架或地下)的單節至多節的有軌電車,相較於重型鐵路系統(重鐵)和中型鐵路系統運量較低、列車規模小。美國[编辑]輕軌的英文「lightrail」這一詞組是1972年由美國城市大眾運輸管理局(UTMA,美國聯邦交通管理局的前身)創造的,用於描述在歐洲和美國進行的新的有軌電車(streetcar)改造。...
「轻型铁路系统」重定向至此。關於比重鐵輕的鐵路系統,請見「輕便鐵路」。輕軌運輸系統(英語:Light Rail Transit, LRT)又稱輕軌鐵路、輕鐵(台語、客語、粵語),簡稱輕軌,為鐵路運輸的一種,泛指所有在道路、街道上面或旁邊行走(部分亦可高架或地下)的單節至多節的有軌電車,相較於重型鐵路系統(重鐵)和中型鐵路系統運量較低、列車規模小。
美國[编辑]輕軌的英文「light rail」這一詞組是1972年由美國城市大眾運輸管理局(UTMA,美國聯邦交通管理局的前身)創造的,用於描述在歐洲和美國進行的新的有軌電車(streetcar)改造。德國使用Stadtbahn(德語中Stadt是「城市」,Bahn是「鐵路」)一詞來描述這一概念,區別於城市快铁Stadtschnellbahn或S-Bahn(其中schnell義為「快速」);而在UMTA中,許多人都希望採用直接翻譯,即城市軌道「city rail」(例如挪威語的bybane中,by為城市,bane為軌道)。但UMTA最終改用了「light rail」一詞,中文意思即「輕軌」。[1] 在該語境下,「輕」是指「為輕載、快速移動而設計」,而不是指重量。與重型鐵路系統相比,輕軌的建設投資通常也比較「輕」。
1977年,美國運輸研究委員會在將「輕軌」定義為「一種主要採用專有但未必立體化的路權的城市交通方式。電動軌道車輛在其上單獨運行,或聯結為列車運行。輕軌運輸系統的客運能力各異,特徵為票價適中。」
美國公共交通協會在其交通術語表中將「light rail」(輕軌)定義如下:
……一種公共交通模式(也稱為streetcar、tramway或trolley),以單個車廂(或較短的,通常是兩節三節車廂的列車)的車輛在固定軌道上運行,通常部分或大部分線路擁有獨立於其他交通的路權。輕軌車輛通常以電力驅動,其動力通過受电杆或集電弓獲取自架空線纜;由車輛上的操作員駕駛;並可能使用抬高的站台或帶階梯的列車門來乘降。[2]
台灣[编辑]輕軌與捷運均屬於大眾捷運系統,並受《大眾捷運法》規範[3],同屬都市軌道運輸,依據運量區分為重運量、中運量及輕軌三大類。[4]
中國大陸[编辑]中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