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館介紹B1 | 國民運動中心停車場
停車場管理規範 1.停車場名稱:新北市板橋國民運動中心收費停車場 停車場登記證號:新北市附設停登字第4599號 2. 開放時間:上午06:00起至下午10:00止。 3.收費標準:小型車20元/時,月租4,000元/月,重型機車比照小型車收費。(停車時數未滿30分鐘免費。停車時數30分鐘以上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 超過1小時以上,不滿30分鐘部份以半小時計算;超時如逾30分鐘,收費仍以1小時計算。 4. 停車種類:大型車0格、小型車236格、機車96格。 5. 管理規範: (一)車輛進、出場應遵循停車場內標誌、標線...
停車場管理規範
1. 停車場名稱:新北市板橋國民運動中心收費停車場 停車場登記證號:新北市附設停登字第4599號
2. 開放時間:上午06:00 起至下午 10:00止。
3. 收費標準:小型車20元/時,月租4,000元/月,重型機車比照小型車收費。(停車時數未滿30分鐘免費。停車時數30分鐘以上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
超過1小時以上,不滿30分鐘部份以半小時計算;超時如逾30分鐘,收費仍以1小時計算。
4. 停車種類:大型車0格、小型車236格、機車96格。
5. 管理規範:
(一)車輛進、出場應遵循停車場內標誌、標線或依管理人員指示方向進出,並應依標誌、標線、停車位劃設方式停妥車輛。
(二)車輛使用者因故意或過失破壞、毀損停車場內各項設備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三)本停車場僅出租停車位供車輛停放之用,對停放之車輛不負保管責任。但可歸責於本停車場之事由,致車輛毀損、滅失或車內物品遺失者,不在此限。
(四)請配合本管理規範(一)進出場與停放車輛,如有任意停放致妨礙其他車輛行進或停放者,主管機關、警察機關或停車場經營業者得逕行將該車輛移置至適當處所。(停車場法第32條規範。)
(五)本停車場有權保留部份停車格位,提供非計時與非月租者使用。請計時與月租車輛駕駛人配合,勿將車輛停放於保留停車格位,如有違反者比照本管理規範(四)處理。
(六)進入地下室停車場前請注意與遵守高度限制,若因車輛駕駛人未注意與遵守高度限制導致設備或建築物毀損、破壞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七)本停車場開放時間自上午06:00起至下午10:00止,開放時間截止時將放下鐵捲門封閉出入口,直至隔日開放時間起再行開放。封閉時間內所有車輛將無法進出地下停車場,駕駛人須自行注意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