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空夾層請勿違規 | 夾層法規
挑空夾層請勿違規■如何區分「合法夾層」與「非法夾層」?一、購買預售屋:(包括尚未領得建造執照者、領得建造執照尚未施工者、已施工者、尚未領得使用執照者)購屋者可要求建商或售屋者出示主管建築機關原核准之圖說內容,查核該夾層之設置是否經該管機關核准,如該夾層未標示於核准圖說中,即屬違法。簽訂購屋契約時,如建商或售屋公司提及可於領得使用執照後再行二次施工者,即屬違法部分。無法自行判斷,可要求建商或售屋者出示建造執照,依執照號碼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查詢。建商或售屋者如無法出示建造執照,購屋者可向地方主管...
挑空夾層請勿違規
■ 如何區分「合法夾層」與「非法夾層」?一、購買預售屋:(包括尚未領得建造執照者、領得建造執照尚未施工者、已施工者、尚未領得使用執照者)
購屋者可要求建商或售屋者出示主管建築機關原核准之圖說內容,查核該夾層之設置是否經該管機關核准,如該夾層未標示於核准圖說中,即屬違法。 簽訂購屋契約時,如建商或售屋公司提及可於領得使用執照後再行二次施工者,即屬違法部分。 無法自行判斷,可要求建商或售屋者出示建造執照,依執照號碼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查詢。 建商或售屋者如無法出示建造執照,購屋者可向地方主管建築機關、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各級政府之消保官及消費者保護團體檢舉。二、購買成屋(包括已領得使用執照之房屋或二手屋):
合法夾層依法可辦理產權登記,非法夾層則無法辦理產權登記。依此原則,購屋者可按該夾層有無登記於產權面積中(即所稱權狀面積)或可否辦理產權登記加以判斷。 可要求售屋者出示使用執照,依執照號碼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查詢。如所購之房屋依上開之原則已認定不能加建「夾層」者,購屋者應不得主動詢問建商或售屋者可否設置夾層,以免於日後產生糾紛時,難以舉證,保護自身應有之權益。
■ 前言由於民眾對於住的質與量之需求日漸提高,追求較多的居住面積,而建商為尋求較高的售價及銷售率,挖空心思推出挑空或複式樓層建築,並於預售房屋時,以不實的廣告銷售方法,灌輸購屋者「買小坪數可作大坪數使用」的錯誤觀念,肇致購屋者於建築物完工領得使用執照後,透過建商或自行以二次施工方式,擅自加設部份或全部樓板成為夾層屋,甚或增加一層,以增加使用樓地板面積,滿足其個人追求較大居住面積需求,但卻違反法令規定。
■ 法令解說建築物主要係供人居住、工作或從事其他活動使用,為確保國人的居住環境品質;同時為利創造良好的空間環境,現行建築管理法令,除對於居室之淨高有不得小於二‧一公尺之規定外,建築物室內空間規劃,配合基地周圍環境或室內空間高低變化的需求,適當地提高部分居室的空間高度採用夾層與挑空設計,以創造活潑而富有變化的居住空間,藉以提昇國人的居住品質,是法令所允許的。因此有所謂「挑空」、「夾層」、「挑高」等名詞出現在建商之銷售廣告中,說明如下:
一、何謂夾層所謂夾層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