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核列與福利一覽表 | 低收入戶生活補助費
補助內容低收入戶補助對象標準:低收入戶係指設籍本市(需實際居住者),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新臺幣14,596元、不動產全家合併計算不超過新臺幣356萬元、動產部份含有價證券股票、基金、投資等及存款本息全家人口平均每年每人不超過新臺幣75,000元,且低收入戶分為:第一、二、三款。生活扶助:生活津貼-符合一款扶助戶,戶內補助人口每人每月補助11,103元;二款扶助戶,每戶每月補助6,358元。學生生活津貼-未滿16歲兒童少年每月補助2,802元,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每月補助6,358元。(二,三款)...
補助內容
低收入戶補助對象標準:低收入戶係指設籍本市(需實際居住者),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新臺幣14,596元、不動產全家合併計算不超過新臺幣356萬元、動產部份含有價證券股票、基金、投資等及存款本息全家人口平均每年每人不超過新臺幣75,000元,且低收入戶分為:第一、二、三款。生活扶助:
生活津貼-符合一款扶助戶,戶內補助人口每人每月補助11,103元;二款扶助戶,每戶每月補助6,358元。 學生生活津貼-未滿16歲兒童少年每月補助2,802元,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每月補助6,358元。(二,三款) 老人及身障津貼-戶內補助人口滿65歲以上老人每月補助7,759元。輕度身心障礙者每月補助5,065元,中度以上者每月補助8,836元。三節慰問金(春節、端午節、中秋節):列冊低收入戶每戶發放春節慰問金2,500元、端午節、中秋節每戶發放1,500元。醫療方面:
列冊低收入戶人口均可享有福保,健保費由政府負擔;並可補助全民健保給付範圍內的醫療費用。 遇傷病住院之時,低收入戶符合補助標準者,均可申請傷病醫療看護費用補助。教育扶助:教育之學雜費減免。就學、交通補助:
每人每學期補助:國小1,000元,國中2,000元、高中職4,000元、大專(學)以上6,000元。 每學期受理申請日期如下: 下學期:最遲於當年度3月31日前向公所提出。 上學期:最遲於當年度10月31日前向公所提出。 未於期限內提出申請者不予補助。住宅租金補助:每月補助金額:(人口數計算以列冊為準)
戶內五人以上者4,000元/月。 戶內二至四人者3,000元/月。 戶內一人者1,000元/月。生育補助:每胎補助新臺幣10,200元整,雙胞胎補助20,400元,依此類推。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產婦營養補助:補助分娩前後各2個月(共計4個月),每月補助4,000元計一次發放。嬰兒營養補助:每月補助1,800元,最多補助12個月,一次發放(依列冊時間起算比例差額補助)。喪葬補助:列冊低收入戶死亡者,最高補助30,000元。以工代賑:列冊當年度低收入戶,有工作能力者,可應徵以工代賑工作機會。
中低收入戶補助對象標準:中低收入戶係指設籍本市(需實際居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