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大樓選擇管理公司被綁標了】公寓大廈管理、保全業法雙 ... | 物業管理保全
其中管理服務人員包含總幹事、行政助理﹝會計出納﹞、清潔員、機電員等。至於門口警衛可否以行政人員取代頗有爭議。依保全法規定保全業為特許行業,主管機關為"警政署"對人員任用、派遣須將人事資料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對不違反保全法任用標準發出核准函,反之限令立即停職,管理公司並無如此管道過濾從業人員。依此產生多數業者同時擁有兩張執照﹝保全及樓管﹞但負責人是否為同一人並無規定。﹝不要被錯誤訊息誤入綁標陷阱﹞大樓管理公司設立為當地縣市政府核准,保全公司為需警政署核准始得設立,其中門檻標準為管理公司資本額1千萬...
其中管理服務人員包含總幹事、行政助理﹝會計出納﹞、清潔員、機電員等。至於門口警衛可否以行政人員取代頗有爭議。
依保全法規定保全業為特許行業,主管機關為"警政署"對人員任用、派遣須將人事資料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對不違反保全法任用標準發出核准函,反之限令立即停職,管理公司並無如此管道過濾從業人員。
依此產生多數業者同時擁有兩張執照﹝保全及樓管﹞但負責人是否為同一人並無規定。﹝不要被錯誤訊息誤入綁標陷阱﹞
大樓管理公司設立為當地縣市政府核准,保全公司為需警政署核准始得設立,其中門檻標準為管理公司資本額1千萬保全公司四千萬較高,所以現行有規模管理公司多為同時具有兩張牌照。
同有有兩張牌照公司在競標上較無法律爭執,因同為一個老板在管理上屬一條鞭式管理較無推卸責任問題。若以管理公司出面承攬可將有爭議警衛部份外包給保全公司,對社區並無影響但出了狀況需面對索賠對像問題。
以上問題對社區管理隱藏許多管理糾紛,請多加思考
問:大樓管理公司不就是保全公司,為何還要區分呢?答:大樓管理公司(俗稱:物業管理),物業管理服務包括有保全、地方清潔及維修保養,建築物範圍內的公眾地方設施的運作,例如升降機、大廈供水、電力、中央空調、CCTV等。而保全公司僅跼限於〔保全〕!如:系統保全、人身保全、運鈔保全,就跟大樓管理一點關係都沒有!且,法令不同、主管機關不同!自然會產生各自為政,而需同時存在於〔社區管理〕之中共存!
但,有些老舊社區(如:部份國宅及小社區、少住戶的)大樓,是不聘請保全員,只請〔老伯伯〕處理一些掛號信等行政事務,即(就)可以以〔大樓管理公司〕聘請事務管理人員即可(但,不可配備警棍、無線電手機〕!當然也就沒有保全公司所謂的如防災演練 (災難防範、避難訓練、救災演習) 、保全警戒 (崗哨警戒、巡邏警戒、機動警戒、集中監控)等業務嘍!
大樓要選擇管理公司基本上分開用社區警衛人員跟總幹事~ㄧ般要找警衛人員就是找公司登記名稱是XX保全公司!要找總幹事人員就是要找XX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基本上保全公司不能聘任總幹事這種職稱的人~要以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登記為公司的公司才可以聘任總幹事~不過還蠻多保全公司都有總幹事可以分發~"~也蠻多大型保全公司又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