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聯繫匯率制度 | 港幣美元掛勾
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聯繫匯率制度,是香港由1983年10月17日開始實施的匯率制度。[1][2]在聯繫匯率制度的架構內維持匯率穩定是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的首要貨幣政策目標之一。香港聯繫匯率制度屬於一種貨幣發行局固定匯率制度,以百分百外匯儲備保證,港元以7.75至7.85港元兌1美元的匯率與美元掛勾。[3]政府或中央銀行在正常情況下不會主動插手干預外匯市場(即通過控制港元的供給與需求來直接影響匯率);匯率穩定主要通過香港三家發鈔銀行(中銀香港、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渣打銀行)進行套利活動達成,可稱之為一個自動調節機制;這...
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聯繫匯率制度,是香港由1983年10月17日開始實施的匯率制度。[1][2]在聯繫匯率制度的架構內維持匯率穩定是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的首要貨幣政策目標之一。香港聯繫匯率制度屬於一種貨幣發行局固定匯率制度,以百分百外匯儲備保證,港元以7.75至7.85港元兌1美元的匯率與美元掛勾。[3]
政府或中央銀行在正常情況下不會主動插手干預外匯市場(即通過控制港元的供給與需求來直接影響匯率);匯率穩定主要通過香港三家發鈔銀行(中銀香港、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渣打銀行)進行套利活動達成,可稱之為一個自動調節機制;這亦是香港聯繫匯率制度與其他固定匯率制的最大不同之處。
聯匯制度的運作[編輯] 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總部位於國際金融中心二期貨幣發行局制度[編輯]香港聯繫匯率制度是一種貨幣發行局制度。貨幣發行局制度的意思是貨幣基礎的流量和存量均得到一種外幣提供百分百的支持。換言之,貨幣基礎的任何增減變動都必須得到外匯儲備按固定匯率計算的配合。在香港聯繫匯率制度下,三家發鈔銀行可以按7.8港元兌1美元的匯率以美元向金管局購買負債證明書,或相反,以負債證明書按7.8港元兌1美元的匯率退回等值美元。即是說,發鈔銀行要增加或減少貨幣供給,都必須以等值的美元支持。當中的樞紐就是負債證明書。
香港的外匯儲備[編輯]香港的外匯儲備由香港外匯基金持有。[4]在香港,外匯儲備資產總額達$ 4080億美元 (2017年6月) 約相當於香港流通貨幣的7倍[5],反觀理論上,只要外匯儲備等值於貨幣基礎便足夠。但為了避免潛在的風險,香港金管局前總裁任志剛認為捍衛港元穩定實際所需的外匯儲備高於理論所需之最低水準好幾倍。[6]
香港的貨幣基礎[編輯]貨幣基礎是貨幣供給的根基,又稱「高能貨幣」,俗稱「銀根」,一般以M0表示。在學術上,貨幣基礎一般包括流通法定貨幣(CU)及銀行系統儲備(R)(M0=CU+R{displaystyle M_{0}=CU+R})。而香港的貨幣基礎主要由四部分組成:[7]
政府發行的紙幣及硬幣 負債證明書(用以支持發鈔銀行發行紙幣) 總結餘(指商業銀行在金管局所持的結算戶口之結餘總額,反映銀行同業的流動資金水準) 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金管局代政府發行的港元債券,是金管局為外匯基金發行之債務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