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音樂季 | 春浪2019
墾丁音樂季,正名墾丁春天戶外音樂活動,是屏東縣政府於每年4月於台灣屏東縣恆春半島舉行的大型音樂活動,由春天吶喊(春吶)與春浪音樂節(春浪)為主[1],時有夏都飯店的夏都春宴和南灣遊憩區的墾丁泡泡趴。目次1起源2歷年活動3爭議事件4參考資料5外部連結墾丁音樂季起源於1995年的春吶,為地下樂團舉行的聚會,由兩位美國人:吉米(Jimi)與韋德(Wade),在墾丁六福山莊舉辦第一次春吶。五月天、蘇打綠、張惠妹都曾經參與過春吶[2]。因墾丁音樂季起源於春吶,常與春吶混淆,活動常有吸毒派對情形。為避免直接聯想,舉辦春吶的蘿蔔...
墾丁音樂季,正名墾丁春天戶外音樂活動,是屏東縣政府於每年4月於台灣屏東縣恆春半島舉行的大型音樂活動,由春天吶喊(春吶)與春浪音樂節(春浪)為主[1],時有夏都飯店的夏都春宴和南灣遊憩區的墾丁泡泡趴。
目次
1 起源 2 歷年活動 3 爭議事件 4 參考資料 5 外部連結墾丁音樂季起源於1995年的春吶,為地下樂團舉行的聚會,由兩位美國人:吉米(Jimi)與韋德(Wade),在墾丁六福山莊舉辦第一次春吶。五月天、蘇打綠、張惠妹都曾經參與過春吶[2]。因墾丁音樂季起源於春吶,常與春吶混淆,活動常有吸毒派對情形。為避免直接聯想,舉辦春吶的蘿蔔瑞克公司將春天吶喊(Spring Scream)的名字申請專利,並要求媒體不要把春吶與吸毒派對畫上等號[3]。春浪音樂節主打人氣歌手,墾丁音樂季又被部分媒體以「春浪」來稱呼混淆[3]。
屏東縣政府將墾丁音樂季正名為墾丁春天戶外音樂活動[3]。
歷年活動[編輯]墾丁音樂季每年舉辦的活動項目不相同。以下有部分年份舉辦的活動項目情形。
2015年共有7個活動:春吶、春浪音樂節、春浪電音派對、墾丁泡泡趴、春電混樂、夏都春宴與墾丁FUN電派對,為歷年來規模最大的一次。此次活動,夏都春宴第一次對外售票[4]。2016年,春浪改辦在台北,導致墾丁旅遊業業績下滑[3]。 2017年人數估計比2016年還少五萬人,被認為是近年來最慘的一年[5]。春吶在2018年的墾丁音樂季時宣布改辦在屏東縣滿洲鄉小墾丁度假村,並舉辦瑜珈節[6]。而春浪經過兩年後重返墾丁,但舉辦在5月[1]。此外另有兩活動:夏都春宴與墾丁泡泡趴[1]。 2019年,春吶音樂會因場地問題未獲解決而考慮移至高雄舉辦,春浪轉移至高雄,泡泡趴則因無法解決泡泡污水回收處理而未獲評審通過,墾丁音樂季的觀光業產生衝擊[7]。該年度墾丁國家公園範圍內僅剩【夏都春宴沙灘音樂會】一枝獨秀最具規模。爭議事件[編輯]墾丁音樂季常與毒品、性侵有瓜葛[8][2],政府加強取締,漸漸控制情況[9]。
墾管處表示,春電混樂違反《國家公園法》與農地使用條款,且消防、逃生、維安等皆沒有計畫後送審,屬非法舉辦[10]。
2012年4月9日,大灣海邊發生集體性侵案[11]。2013年4月7日,網路傳出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