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警署建築群 | 大館保育措施
香港賽馬會(馬會)於2007年4月,向政府提交了一份活化中區警署建築群概念建議。馬會並建議以捐贈形式承擔中區警署建築群的翻新工程及發展費用,並會支付管理及維修保養費用以及營運虧損。 2007年10月10日發表的2007-08年度施政報告宣布,政府原則上接受馬會活化建築群的計劃。其後,馬會於2007年10月到2008年4月進行為期六個月的公眾參與工作,透過各種途徑及活動諮詢各持份者。公眾參與工作期間,擬議建築物(容納多個表演和藝術場地)的高度及設計引起公眾熱烈討論,眾說紛紜。有人認同建築物的概念設計,亦有...
香港賽馬會(馬會)於2007年4月,向政府提交了一份活化中區警署建築群概念建議。馬會並建議以捐贈形式承擔中區警署建築群的翻新工程及發展費用,並會支付管理及維修保養費用以及營運虧損。
2007年10月10日發表的2007-08年度施政報告宣布,政府原則上接受馬會活化建築群的計劃。其後,馬會於2007年10月到2008年4月進行為期六個月的公眾參與工作, 透過各種途徑及活動諮詢各持份者。公眾參與工作期間,擬議建築物(容納多個表演和藝術場地)的高度及設計引起公眾熱烈討論,眾說紛紜。有人認同建築物的概念設計,亦有人認為設計過於突兀,與周圍環境不協調。
在2008年7月,政府與馬會訂立伙伴合作關係推展該項目,目標是同時保育和活化這個非常重要的文物遺址,並藉此機會展示香港如何以別具創意的方式,把新的和可持續的用途,融合到歷史遺址之中,同時保存該址整體的歷史及建築價值。
在2010年10月,馬會公佈了中區警署建築群修訂設計。修訂設計包括保留建築群內16幢歷史建築,及增建兩幢新建築物,即賽馬會立方和賽馬會藝方,分別作為綜藝館和美術館之用。建築工程於2011年11月展開。建築群活化後以「大館」-古蹟及藝術館營運,於2018年5月起分階段向公眾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