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瑤灣事件 | 牡丹灣事件
八瑤灣事件[2],或稱八瑤灣琉球人事件[3]、琉球漂民事件[4][5]、宮古島民臺灣遇害[6]等,發生於公元1871年,是琉球國第二尚氏王朝末期,琉球的船隊繳完年貢從首里回到宮古島途中,遇颱風上岸,在臺灣東南部高士佛社(排灣語:Kuskus)、牡丹社(排灣語:Sinvaudijan)、竹社(排灣語:Dadalivan/Tatalivan)之交界處被部落聯盟視為入侵者而處決的事件[7]。船上69人當中3人溺死,54人因故被臺灣排灣族馘首,僅12人生還回國[7][8]。事件引起日本帝國出兵攻打臺灣南部原住民部落,即牡丹社事件[9][10],也是清朝與日本在近代史上第一次的...
八瑤灣事件[2],或稱八瑤灣琉球人事件[3]、琉球漂民事件[4][5]、宮古島民臺灣遇害[6]等,發生於公元1871年,是琉球國第二尚氏王朝末期,琉球的船隊繳完年貢從首里回到宮古島途中,遇颱風上岸,在臺灣東南部高士佛社(排灣語:Kuskus)、牡丹社(排灣語:Sinvaudijan)、竹社(排灣語:Dadalivan / Tatalivan)之交界處被部落聯盟視為入侵者而處決的事件[7]。船上69人當中3人溺死,54人因故被臺灣排灣族馘首,僅12人生還回國[7][8]。事件引起日本帝國出兵攻打臺灣南部原住民部落,即牡丹社事件[9][10],也是清朝與日本在近代史上第一次的重要外交事件[7]。在日本被稱作宮古島島民遭難事件[11]、琉球漂流民殺害事件等[12]。
事件經過[編輯] 遭遇颱風[編輯]在琉球國時代,宮古島、八重山群島等外島要把徵集到的年貢[註 1]上繳首里王府。1871年(清同治十年,日本明治4年)十月十八日[13],兩艘宮古島及兩艘八重山商船上繳年貢後從那霸出發歸航,途中在慶良間島停留十日後,在靠近宮古島前碰上突發性之颱風,其中一艘船從此下落不明,一艘漂流至臺灣東南部八瑤灣(排灣語:Bariyog / Pariyol,今屏東縣滿州鄉九棚一帶)一帶,其中兩人溺死,一人失蹤,其餘66人上岸,並約定要一起行動[14][15][16][17],他們所乘之大帆船被巨浪打上岩石而損壞,無法再啟航[16][18][19][20][21])[8]。
上岸遇劫[編輯]船已經毀壞,他們暫時無法回鄉,只好深入異域求生。他們先碰見兩名漢人,彼此用手語溝通[註 2],該兩名漢人向他們表示向西方前進有「大耳之鬼」(原住民)[註 3]居住,並指原住民生性兇猛,建議他們向南方前進。於是他們就跟那兩名漢人向南前進,走了約一里路程,該兩名漢人臉色一轉,搶走他們的衣服物品等。他們害怕出事,任由兩人搜掠。兩名漢人把一些搬運不便之物件匯集一處,以木牌為記,方便日後來取。此時日暮,兩人就指示琉球人到一石穴過夜。但該石穴面積不大,琉球人恐怕不足66人留宿,就和兩人爭辯起來。兩人就恐嚇他們,說不聽話就不管他們死活。琉球人認為此二人不可信任,就不依他們指示南行,改為西行[16]。
欲逃遭誅[編輯]他們當晚露宿林中,沒有吃過任何食物,空腹摸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