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課 | 愛心悠遊卡換卡
一、臺北市愛心悠遊卡申請對象: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之身心障礙者。二、申請方式及檢附文件:(一)初次申請:申請方式:可親自辦理或委託他人代辦。檢附文件:(1)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2)2吋彩色照片1張(3)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正本。(4)若委託辦理,除上述證件外,受託人應提出委任書及身分證明文件。(二)遺失補發、毀損、故障或更換證照等補換發案件:申請方式:可親自辦理或委託他人代辦。檢附文件:(1)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2)2吋彩色照片1張(3)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正本。(4)製卡費100元...
一、臺北市愛心悠遊卡申請對象: 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之身心障礙者。 二、申請方式及檢附文件: (一)初次申請: 申請方式:可親自辦理或委託他人代辦。 檢附文件: (1)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2)2吋彩色照片1張 (3)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正本。 (4)若委託辦理,除上述證件外,受託人應提出委任書及身分證明文件。 (二)遺失補發、毀損、故障或更換證照等補換發案件: 申請方式:可親自辦理或委託他人代辦。 檢附文件: (1)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2)2吋彩色照片1張 (3)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正本。 (4)製卡費100元 (5)若委託辦理,除上述證件外,受託人應提出身分證明文件及委任書 (可至社會局網站下載: https://dosw.gov.taipei/)。 三、優惠事項: (一)搭乘本市聯營公車、新北市轄公車、基隆市公車: 設籍本市身心障礙者:愛心卡每月480點(1點1元)免費搭乘,點數用完,可自行至捷運站或便利商店加值,不限次數半價優待。免費點數不累計至次月,每月均重新自動起算。 (二)搭乘大眾捷運:臺北捷運(依里程遠近金額4折後扣點。 (三)搭乘敬老愛心計程車隊:愛心卡與現有每月公車免費搭乘480點(1點1元)額度內共同使用。 單趟計程車不論車資一律補助50點,其餘車資由自行儲值金額扣除。 四、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如證明背面註記有「必要陪伴者優惠措施--國內大眾運輸工具」者始可申請愛心陪伴卡。陪伴卡僅限於陪同身心障礙者搭乘時使用,且需接在原愛心卡之後使用方能享受公車半價及捷運4折優待,單獨使用者則以全票計。
負責課室:社會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