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審議「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專區 | 新竹市國土計畫
壹、背景說明全國國土計畫業經行政院於107年4月27日院臺建字第1070172823號函核定,內政部並於107年4月30日公告實施。按國土計畫法第45條規定,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應於109年4月30日前公告實施,惟前開規定嗣經總統於109年4月21日公布修正,將延長辦理期限1年,即調整為110年4月30日前公告實施。為協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按法定期程完成國土計畫規劃相關作業,本署自107年10月起迄今陸續召開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規劃研商會議(相關資訊可詳見本署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專區),就待釐清議題給予必要協助。截至108年12月1...
壹、背景說明
全國國土計畫業經行政院於107年4月27日院臺建字第1070172823號函核定,內政部並於107年4月30日公告實施。按國土計畫法第45條規定,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應於109年4月30日前公告實施,惟前開規定嗣經總統於109年4月21日公布修正,將延長辦理期限1年,即調整為110年4月30日前公告實施。
為協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按法定期程完成國土計畫規劃相關作業,本署自107年10月起迄今陸續召開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規劃研商會議(相關資訊可詳見本署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專區),就待釐清議題給予必要協助。
截至108年12月18日止,18直轄市、縣(市)政府業均已辦理公開展覽程序,並陸續召開各該縣市級國土計畫審議會辦理相關審議作業。為如期於法定期程公告實施各該國土計畫,直轄市、縣(市)政府將陸續函報本部辦理審議及核定作業。有關本部審議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草案)之相關過程及會議資料等相關資訊將於本專區揭露。
貳、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草案) 計畫書
18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草案)公開展覽及函報本部審議計畫書如下:(PDF檔案下載)
參、內政部審議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草案)專案小組會議辦理情形
本部審議18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草案)辦理情形如下:(PDF檔案下載)
肆、內政部審議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草案)之通案性議題處理原則及審查辦理情形:
場次會議名稱討論議題開會通知會議紀錄 1 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第6次會議 原住民族聚落、計畫人口、新增產業用地、未來發展地區 議程、簡報[1][2] 紀錄[3] 2 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第7次會議 宜維護農地總量、都市計畫農業區之國土功能分區劃設方式 議程、簡報[4][5] 紀錄[6] 3 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專案小組會議-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通案性議題 氣候變遷、土地使用管制原則審查方式、一定規模以上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之國土功能分區劃設方式 議程、簡報[7][8] 紀錄[9]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