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清治時期 | 清領時期三大民變
臺灣清治時期,又稱為清領時期[3][4],是指臺灣由清朝統治的歷史時期,自1683年清朝康熙皇帝派遣施琅消滅明鄭時期的東寧王國政權起,至1895年4月清朝與大日本帝國簽訂《馬關條約》將台灣割讓予日本為止,共計212年,是臺灣歷史上統治持續時間最長,且唯一超過百年的政權,但清朝政府從未將台灣全島納入其行政版圖之中[5][6][7]:89-156。清朝將明鄭台灣納為領土後,最初劃為福建省的一部分,1874年發生牡丹社事件後,台灣重要性升高,自此開始增設府縣、經濟現代化等積極建設,並於1885年在台建立福建臺灣省。由於甲午戰爭的失敗,清朝...
臺灣清治時期,又稱為清領時期[3][4],是指臺灣由清朝統治的歷史時期,自1683年清朝康熙皇帝派遣施琅消滅明鄭時期的東寧王國政權起,至1895年4月清朝與大日本帝國簽訂《馬關條約》將台灣割讓予日本為止,共計212年,是臺灣歷史上統治持續時間最長,且唯一超過百年的政權,但清朝政府從未將台灣全島納入其行政版圖之中[5][6][7]:89-156。
清朝將明鄭台灣納為領土後,最初劃為福建省的一部分,1874年發生牡丹社事件後,台灣重要性升高,自此開始增設府縣、經濟現代化等積極建設,並於1885年在台建立福建臺灣省。由於甲午戰爭的失敗,清朝在1895年4月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將台灣永久割讓給日本。歷經臺灣民主國的短暫抵抗後,台灣在同年6月進入為期50年的日本統治時期[5]。
棄留廷議[编辑]康熙22年(1683年)農曆六月,福建水師提督施琅在澎湖海戰中擊潰東寧王國劉國軒艦隊,未久,位於承天府(今台南市)的延平郡王鄭克塽於七月十五日(新曆9月5日)向施琅請降[8],康熙皇帝經過議政大臣會議討論後,七月份決定接受鄭克塽投降,並下令鄭克塽家族及其部屬悉數搬離臺灣、遷至北京或山東;八月十八日(西曆10月8日),鄭克塽率眾剃髮易服[9],東寧王國為期21年的統治正式結束。[8][9][10]:182-196
明朝宗室朱術桂等因不願投降而自殺,若干鄭氏宗室(如鄭成功第六子鄭寬)因擔心遭到迫害而從此隱姓埋名。後人鄭守讓稱祖先因此舉才得以僥幸躲過滿門抄斬,因此告誡後世子孫不得對外洩露家族為鄭成功後代的秘密。[11]
臺灣自十六世紀(明代嘉靖朝後),便是福建、廣東、日本等海盜倭寇的窩藏之地,由於貿易昌盛,陸續吸引西方國家如葡萄牙、西班牙進犯明朝東南沿海海域[12]:62-90荷蘭與西班牙更一度佔領臺灣作為對明朝、日本貿易的據點[13],繼而統之的東寧政權,即是來自以鄭芝龍、鄭成功父子為首之海盜集團勢力的延續[14][15]:34-41。
1679年,福建總督姚啟聖與巡撫吳興祚合奏,提議請荷蘭出兵聯手滅鄭,再將台灣歸還荷蘭,康熙批示「依議」,派特使團到荷蘭治理巴達維亞(今雅加達)要求派遣艦隊協攻台灣。荷蘭轄下的東印度公司總督以無人統兵回拒。[16]
故1683年攻下臺灣,康熙皇帝視臺灣為海盜淵藪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