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議院(日本) | 貴族院
參議院(日語:参議院/さんぎいん Sangiin ?)是日本國會的上議院,1947年隨著《日本國憲法》的施行而成立,前身為貴族院。現有245席,議員任期為6年,每三年對半數議員進行一次改選。1889年(明治22年)頒布的《大日本帝國憲法》,確立了作為立法機關(作為天皇擁有的立法權的協助機關,該法第5條)的帝國議會的地位,並規定帝國議會由眾議院和貴族院兩院組成。與全部由民選(公選)議員組成的眾議院相對,貴族院由皇族議員、華族議員、敕任議員(帝國學士院會員議員、高額納稅人議員等)等人員構成。1946年(昭和21年)頒布的《日...
參議院(日語:参議院/さんぎいん Sangiin ?)是日本國會的上議院,1947年隨著《日本國憲法》的施行而成立,前身為貴族院。現有245席,議員任期為6年,每三年對半數議員進行一次改選。
1889年(明治22年)頒布的《大日本帝國憲法》,確立了作為立法機關(作為天皇擁有的立法權的協助機關,該法第5條)的帝國議會的地位,並規定帝國議會由眾議院和貴族院兩院組成。與全部由民選(公選)議員組成的眾議院相對,貴族院由皇族議員、華族議員、敕任議員(帝國學士院會員議員、高額納稅人議員等)等人員構成。
1946年(昭和21年)頒布的《日本國憲法》中,日本立法機關為國會,由眾議院和參議院兩部分組成。憲法規定,眾議院議員和參議院議員(統稱「國會議員」)均為「代表全體國民而選出的議員」(該法第43條第1項)。實際上,最初駐日盟軍總司令部(GHQ)提出的憲法修正案(麥克阿瑟草案)中,國會只由眾議院一院組成,這是事先預估到日本方面的反彈而故意設置的談判空間。果然,日本方面代表松本烝治提出強烈反對,要求實行兩院制。對此,GHQ以民選議員作為前提條件,同意兩院制體系保持不變。由此,參議院得以成立。此後經過多次選制改變才逐漸變成今日的狀況。
與眾議院的區別[編輯]參議院議員的任期為6年,相較眾議員的4年任期更長。另外與隨時解散的眾議院不同,參議院沒有中途解散的制度,而通過三年一度的普通選舉改選一半議席進行更換。由於不能如眾議院一樣通過內閣不信任決議(但可以通過無拘束力的問責決議),參議院與日本內閣的關聯程度相對更弱。
在實際運作中,日本法律儘管規定首相(內閣總理大臣)需從國會議員中指定,但過去完全都是由眾議院議員選出,至今尚未從參議員中產生過任何一位首相。此外,具備中立仲裁性質的行政監視委員會也設置於參議院內。
對於首相指名,法律規定由兩院共同進行,當兩院作出不同決議時,應召開兩院協議會,但即使如此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或者參議院在眾議院通過決議後一定時間內無法通過決議的,眾議院的決議將正式成為國會決議(眾議院優越)。這一原則同樣適用於財政預算的決議和條約的批准等程序。財政預算一般先在眾議院被審議。
在眾議院獲得通過的法律案如無法在參議院獲得相同的表決結果,則眾議院可以出席議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