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殼蝸牛照過來社會宅救星來了 | 公宅家庭成員定義
住戶篇在當地就業、上學的,都能申請Q1 我要具備怎樣的資格,才能住進社會住宅呢?A:全台灣的社會住宅申請條件都依據《住宅法》,相關規範大同小異,以申請台北市的社會住宅為例,首先,你必須設籍於台北市;若非設籍於台北市,那麼,如果你正在台北市就業、就學,也能符合最基本的申請資格。在年齡方面,當你提出申請時,必須年滿二十歲,且未滿四十六歲。辦法中另有規定,如果符合《住宅法》第四條中所定義的「特殊情形或身分者」,則不受年齡上限四十六歲的限制,不過必須設籍於台北市。以上,是關於身分及年齡的基本條件,接下...
住戶篇 在當地就業、上學的,都能申請Q1 我要具備怎樣的資格,才能住進社會住宅呢?
A:全台灣的社會住宅申請條件都依據《住宅法》,相關規範大同小異,以申請台北市的社會住宅為例,首先,你必須設籍於台北市;若非設籍於台北市,那麼,如果你正在台北市就業、就學,也能符合最基本的申請資格。在年齡方面,當你提出申請時,必須年滿二十歲,且未滿四十六歲。
辦法中另有規定,如果符合《住宅法》第四條中所定義的「特殊情形或身分者」,則不受年齡上限四十六歲的限制,不過必須設籍於台北市。
以上,是關於身分及年齡的基本條件,接下來,還有所得與財產的相關規定。
所得部分,家庭年所得須低於當年度台北市百分之四十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且平均每人每月的所得金額,不得超過台北市最低生活費標準的三.五倍。以一○三年度的標準換算成數字的話,就是家庭年收入低於一一九萬元,平均每人每月所得不得超過五萬一一七九元。
財產部分,你名下不能有自有住宅,甚至,你的配偶、和你在同一戶籍的直系親屬及其配偶,都不能有自有住宅。
更進一步的規定是,申請人目前並無承租國宅(不含中繼住宅)、公營住宅或借住平價住宅;承租入住時,亦不得領有政府各類住宅金錢補貼。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你或配偶曾入住公營住宅,那麼在租約期滿或契約終止日的兩年內,就不能申請其他公營(或公共)住宅。以台北市為例,上述資格條件都符合後,你就可以依都發局網頁公告的申請期限內,在「台北市民e點通」公營住宅出租申請區,登記申請資料,並上傳相關文件,都發局會先進行選(配)屋順序抽籤,並按抽籤結果辦理選(配)屋作業。
如果不方便以網路作業上傳相關附件的話,也可以將申請書列印出來,於受理申請截止日前的上班時間內,親自或以掛號郵寄至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並以郵戳為憑,逾期案件不予受理。
至於你需要備妥的文件,則有:申請書、申請日前一個月內的戶籍謄本(夫妻分戶者,配偶的戶籍謄本也應附上)、申請日前一個月內的家庭成員財產歸屬資料,以及家庭成員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等各類所得資料。
關於招租資訊,目前並沒有統一的公告專區,對此,台北市政府都發局的回應是,請民眾密切鎖定都發局的網站公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