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端辨析】馬可樓異端與邪惡的一步之遙——從韓國歲月號 ... | 馬可樓異端
新華網首爾2015年11月12日電(記者張青)韓國大法院12日以「間接故意殺人」為由,認定發生重大沉船事故的「歲月」號船長李俊錫犯有殺人罪,維持對其二審無期徒刑的判決。韓國大法院當天對包括船長李俊錫在內的15名船員進行再次審理,認定船長李俊錫沒有實施包括下令旅客撤離等救援措施,確實犯有間接性故意殺人罪,故維持二審判決結果,處以無期徒刑。大法院還當庭駁回了其餘14名船員的上訴請求,認定大副姜某、二副金某和輪機長朴某等人犯有「遺棄致死傷罪」,維持二審對其18個月到12年的有期徒刑判決。但考慮到船員必須聽從船長指揮...
新華網 首爾2015年11月12日電(記者張青)韓國大法院12日以「間接故意殺人」為由,認定發生重大沉船事故的「歲月」號船長李俊錫犯有殺人罪,維持對其二審無期徒刑的判決。
韓國大法院當天對包括船長李俊錫在內的15名船員進行再次審理,認定船長李俊錫沒有實施包括下令旅客撤離等救援措施,確實犯有間接性故意殺人罪,故維持二審判決結果,處以無期徒刑。
大法院還當庭駁回了其餘14名船員的上訴請求,認定大副姜某、二副金某和輪機長朴某等人犯有「遺棄致死傷罪」,維持二審對其18個月到12年的有期徒刑判決。但考慮到船員必須聽從船長指揮,法庭沒有支持對這些船員的殺人指控。
2014年4月16日,載有476人的「歲月」號客輪在韓國全羅南道珍島郡屏風島以北海域意外進水並最終沉沒,僅有172人獲救。事故造成包括4名中國乘客在內的295人遇難,迄今仍有9人下落不明。
韓國光州地方法院去年11月對船長李俊錫進行一審宣判。法官認為證據不足以認定殺人罪,因此以遺棄致死傷罪、違反船員法罪判處其36年有期徒刑。
今年4月,韓國光州高等法院對「歲月」號客輪上船員進行二審宣判,判定船長李俊錫殺人罪成立,判處其無期徒刑。這是韓國首次在相關大型傷亡事故中認定「不作為殺人罪」。
無論在韓國,還是中國的主內媒體都報道過,「歲月」號船長李俊錫及船員們,90%以上屬於救援派,即:馬可樓信仰。知道這個背景,便曉得出這樣的事故不是沒有來源的。馬可樓的教導主要講耶穌是基督,是一切問題的解決者,拿著這個去拯救世界。卻根本不講自己的罪,也不認識責任和愛。有馬可樓的牧師在教會裡大聲說:「即便你今晚殺了人,耶穌基督也會赦免你。因為你過去、現在、未來的罪,耶穌基督都赦免了……哪怕有原子彈打在我身上,我也是打不死的。」多麼可怕的事實!邪惡在此暴露無遺。
以下內容是根據我的長時間進入、採訪、考察而記,並對網上多處的信息加以綜合編輯而成,因為很難查到原來的準確出處和作者,故沒有引用標記。從上世紀九十年代,馬可樓的錯謬就已經有林獻羔等老一輩牧者嚴厲指出,各地被侵害的教會同工述說陳明,但因教會特殊情況下的封閉性,沒有引起大家的足夠重視。馬可樓在中國二十年來,現在已經有長足的發展,其火熱復興之狀超過不少傳統教會。該警醒的時候了!
一、 「馬可樓」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