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藝術品如何計算申報交易所得! | 公司購買藝術品
最近有客戶問說他要收藏藝術品!畫廊跟他建議可以用公司的名義來買畫,說這些花費以設備費用的名義支出,每年可以折價百分之二十,五年後價值便等於零,到時就什麼稅也課不到了?小弟特別蒐集整理出相關法令資料提醒客戶參考。一、營利事業(公司)購買藝術品不得提列折舊!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邇來查獲營利事業購入價值數百萬元之藝術品,帳列資產,並逐年提列折舊,因與所得稅法規定未合,爰予剔除折舊並補徵稅額。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54條及第59條規定,屬於折舊性固定資產及遞耗資產始能逐年提列折舊或計算各項耗竭及攤提,...
最近有客戶問說他要收藏藝術品!畫廊跟他建議可以用公司的名義來買畫,說這些花費以設備費用的名義支出,每年可以折價百分之二十,五年後價值便等於零,到時就什麼稅也課不到了?小弟特別蒐集整理出相關法令資料提醒客戶參考。
一、營利事業(公司)購買藝術品不得提列折舊!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邇來查獲營利事業購入價值數百萬元之藝術品,帳列資產,並逐年提列折舊,因與所得稅法規定未合,爰予剔除折舊並補徵稅額。
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54條及第59條規定,屬於折舊性固定資產及遞耗資產始能逐年提列折舊或計算各項耗竭及攤提,藝術品不但沒有耐用年數的問題,其價值更常因長期持有而與日俱增,因此,藝術品之性質,既非屬折舊性固定資產,亦非屬遞耗資產,不得列報折舊費用或各項耗竭及攤提。
該局查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時,發現某營利事業有購買藝術品存放於董事長室,並依耐用年數3年提列折舊之情形,經該局剔除折舊240萬元,並調整自購入年度起3年度之折舊費用,合計補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近100萬元。
二、個人買賣古董或藝術品的差價,屬於財產交易所得!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古董、藝術品應以交易時之成交價,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移轉該項資產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財產交易所得,併計個人綜合所得總額申報課稅。
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財產交易所得應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資產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個人提供古董、藝術品在我國參加拍賣會之所得,如未能提示足供認定交易損益之證明文件者,應依拍賣品種類比照各該行業代號分別適用營利事業同業利潤率(零售業)計算課稅所得。
該局指出,對於不願透漏姓名之出售人,如非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可由所得稅申報代理人依規定扣繳率,以填報拍賣品編號方式申報納稅,但出售人應切結以承辦本次拍賣之公司或以該公司指定之事務所或人員為申報代理人,代辦所得稅申報暨納稅事宜。
延伸新聞報導【經濟日報吳碧娥報導】
收藏藝術品除了可以投資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