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取消訂房退訂金、民宿、飯店、申訴訂房消費糾紛注意事項 ... | 民宿不退訂金
※本篇內文資訊參考如下※--※更新文章日期:2017-07-29剛好今日要出去玩結果發現有颱風(尼莎)來攪局稍微整理一下資訊給大家攸關於最重要的取笑訂房訂金部分cancelareservation(取消退房)reservationguarantee(訂金)飯店與民宿業者消費者保護處(GOV政府來源[1]):收取訂房定金,不可超過總房價30%!退費標準如下(無法入住時,退費比率)如果沒有遇到天災(颱風豪雨地震等因素)預定住宿前可退訂金比率14日之前:100%(訂金全退)10~13日:訂金70%7~9日:訂金50%4~6日:訂金40%2~3日:訂金30%前一日:訂金20%當日:0%全額訂金不退還PS:不是「房價總額」...
※本篇內文資訊參考如下※
- -※更新文章日期: 2017-07-29
剛好今日要出去玩結果發現有颱風(尼莎)來攪局稍微整理一下資訊給大家
攸關於最重要的取笑訂房訂金部分cancel a reservation(取消退房)reservation guarantee(訂金)飯店與民宿業者消費者保護處(GOV政府來源[1]):收取訂房定金,不可超過總房價30%!
退費標準如下(無法入住時, 退費比率)如果沒有遇到天災(颱風豪雨地震等因素)預定住宿前可退訂金比率14日之前: 100% (訂金全退)10~13日: 訂金70%7~9日: 訂金50%4~6日: 訂金40%2~3日: 訂金30%前一日: 訂金20%當日: 0% 全額訂金不退還PS:不是「房價總額」去計算的哦!
如果遇到天災(颱風豪雨地震等因素)※行政院消保處提醒※颱風前後,消費者若因大眾交通停駛或交通中斷無法抵達旅遊地屬於不可抗力因素又或者旅遊當地發生災情,如淹水、道路毀損嚴重業者無法提供住宿等,也屬不可歸責因素,業者應退還預定費用依據旅館業定型化契約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原因導致無法履約,住宿業者應退還全額訂金
假設今天訂房網站上有標示 「取消訂房不退費」其實可以打電話回去跟業者溝通告訴他們收取訂金超過定型化契約的規定但如果他們還是堅持要收總價全額的話就可以到「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的網站提出申訴http://www.cpc.ey.gov.tw/
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電話:1950 各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電話與地址(來源[2])台北市02-2725616902-27221990台北市市府路1號1樓東區高雄市07-337368507-3312813高雄市四維三路2號9樓新北市02-2968309202-89536837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聯合服務中心基隆市02-2427600102-24230765基隆市義一路1號1樓桃園市03-338307003-3391709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新竹市03-522086203-5249224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新竹縣03-5518101#508103-55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