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及入境須知 | 泰國商務簽證2019
1.取得在泰停留許可並擬在泰停留逾90天之外籍人士,需每90日以親自通報、委託他人、或透過掛號郵件等方式就近之移民局辦公室通報居住資訊,自2015年4月1日起亦可以網路通報。更多資訊請參考泰國移民局網址http://www.immigration.go.th。2.國人在泰逾期停留,罰款一天為500銖(最高20,000銖),赴泰國人請注意自已簽證效期。另泰國政府針對在泰逾期停留超過90天以上之外國人實施新管制措施如下:(1).主動向移民局自首者:.逾期時間超過90天至1年以下者,1年內禁止再入境。(從出境之日算起).逾期時間超過1-3年者,3年內禁止再入境。(...
1.取得在泰停留許可並擬在泰停留逾90天之外籍人士,需每90日以親自通報、委託他人、或透過掛號郵件等方式就近之移民局辦公室通報居住資訊,自2015年4月1日起亦可以網路通報。更多資訊請參考泰國移民局網址http://www.immigration.go.th。2.國人在泰逾期停留,罰款一天為500銖(最高20,000銖),赴泰國人請注意自已簽證效期。另泰國政府針對在泰逾期停留超過90天以上之外國人實施新管制措施如下:
(1).主動向移民局自首者:.逾期時間超過90天至1年以下者,1年內禁止再入境。(從出境之日算起).逾期時間超過1-3年者,3年內禁止再入境。(從出境之日算起).逾期時間超過3-5年者,5年內禁止再入境。(從出境之日算起).逾期時間超過5年者,10年內禁止再入境。(從出境之日算起)
(2).被移民局抓獲者:.逾期1年以下者,5年內禁止再入境。(從出境之日算起).逾期1年以上者,10年內禁止再入境。(從出境之日算起)
3.海關人員不會一一檢驗每位旅客行李,但會依國際慣例抽檢,請國人配合。
4.旅客入出曼谷國際機場海關時,倘攜帶需申報之物品,務必填寫海關申報表(Passenger Declaration Form-No.211)並主動提交海關櫃臺,違法者可能會遭逮捕及沒收物品。
5.嚴禁攜帶物品:麻醉劑、毒品、色情書刊、武器及盜版著作物品。
6.免申報物品之限制:每位旅客得攜帶酒精成分物品1公升1瓶,及200支香煙或250克煙草商品。旅客如果攜帶超過以上規定數量又無法出示合法許可證明,所攜物品將遭全數沒收,並處以重罰。
7.同一團體如有購買煙酒,請各自取得收據,請勿交由一人攜帶,應在規定之數量內分由各購買人攜帶出關。
8.泰國海關廳(Thai Customs)就旅客出入境泰國措施刊載公告,要點如下:
(1).入境泰國旅客倘需要在泰國境內轉機前往國內其他機場,其行李得於最終目的地機場再做開箱檢查或課稅。
(2).要求自泰國出境旅客倘攜帶價格昂貴之照相機、攝影機、手錶、筆記型電腦等物品,應於出境時向海關人員申報,申報人於申報時提交兩張物品照片(其中包含顯示物品型號及序號之照片),海關人員於登記後發放證明予申報人,以便申報人攜帶該等物品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