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資產保存法(英譯) | 文化資產英文
文化資產保存法(英譯)2016-07-27文化資產保存法CulturalHeritagePreservationAct 1.中華民國七十一年五月二十六日總統令制定公布全文61條2.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一月二十二日總統(86)華總(一)義字第8600016240號令增訂公布第31-1、36-1條條文3.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十四日總統(86)華總(一)義字第8600108280號令修正公布第27、30、35、36條條 文4.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九日總統(89)華總一義字第8900031610號令修正公布第3、5、27、28、30、31-1條 條文及第三章章名;並增訂第27-1、29-1、30-1、30-2、31-2條條文5.中華民國九十...
文化資產保存法(英譯)2016-07-27
文化資產保存法
CulturalHeritage Preservation Act
1.中華民國七十一年五月二十六日總統令制定公布全文61條
2.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一月二十二日總統(86)華總(一)義字第 8600016240號令增訂公布第 31-1、36-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十四日總統(86)華總(一)義字第 8600108280號令修正公布第 27、30、35、36條條 文
4.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九日總統(89)華總一義字第 8900031610 號令修正公布第 3、5、27、28、30、31-1條 條文及第三章章名;並增訂第27-1、29-1、30-1、30-2、31-2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100120600號令修正公布第 16、31、32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五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400017801 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104 條;本法施行日期,由行 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一日行政院院臺文字第 0940030668 號令發布第92條定自九十四年二月五日施行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三十一日行政院院臺文字第 0940051650 號令發布第 1 條至第 91 條、第93 條至 第 103 條定自九十四年十一月一日施行
7.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000246151 號令修正公布第 35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 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二十日行政院院臺文字第 1010020660 號令發布定自一百零一年五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1134 號公告第 4 條第 1 項、第 3 項、第 6 條第 2 項、第 35 條第1項、第90 條第 2 項、第 103 條所列屬「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