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修室使用規則 | 暨南大學圖書館開放時間
自修室使用規則第1條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維護自修室(以下簡稱本室)閱覽秩序,特訂定本規則。第2條 本室之使用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一、本校教職員工生、退休教職員、校友及教職員工之眷屬。二、本校附屬中學之教職員工生。第 3 條 本室開放時間如下:一、學期中:(一)週一至週五:8:30-24:00。(二)週六、日:9:00-24:00。圖書館閉館後,自修室僅限本校教職員及學生持有效證件刷卡進入。二、寒暑假期間開放時間另行公告。三、國定、校定及彈性放假日不開放。四、遇有特殊情況時,本館得於事先公告後,變更開放使...
自修室使用規則第 1 條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維護自修室(以下簡稱本室)閱覽秩序,特訂定本規則。
第 2 條 本室之使用人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本校教職員工生、退休教職員、校友及教職員工之眷屬。
二、本校附屬中學之教職員工生。
第 3 條 本室開放時間如下:
一、學期中:
(一) 週一至週五:8:30 - 24:00。
(二) 週六、日:9:00 - 24:00。
圖書館閉館後,自修室僅限本校教職員及學生持有效證件刷卡進入。
二、寒暑假期間開放時間另行公告。
三、國定、校定及彈性放假日不開放。
四、遇有特殊情況時,本館得於事先公告後,變更開放使用時間。
第 4 條 進入本室應衣履整齊、保持肅靜、維護環境清潔,並不得攜帶飲料食物,不得吸菸,且不得以物品占位。
第 5 條 本室置物櫃僅提供暫時性放置物品,請依序擺放整齊,貴重物品請隨身保管,圖書館不負保管責任。每學期結束後,公告截止日期前,應將放置之個人物品帶走,如逾期仍未領取者,逕依遺失物處理。
第 6 條 本規則未盡之事宜,悉依本館相關規定辦理。如違反相關規定,經規勸無效者,本館得請其立即離館。
第 7 條 本規則經本校圖書館諮詢委員會通過後,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
修法沿革民國95年3月21日第2次圖書諮詢委員會通過
民國108年6月18日107學年度第2次圖書館諮詢委員會修正通過
民國108年11月26日108學年度第1次圖書館諮詢委員會修正通過
民國109年5月14日108學年度第2次圖書館諮詢委員會修正通過
民國110年6月9日109學年度第2次圖書館諮詢委員會修正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