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 | 大陸夏令時間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北京時間(BJT),又名中國標準時間(ChinaStandardTime,CST),是中國大陸的標準時間,比世界協調時快八小時(即UTC+8),與港、澳、台及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地的標準時間相同。北京時間並不是北京市的地方平太陽時間(東經116°23),而是東經120°的地方平太陽時間,二者相差約14分鐘28秒[1]。北京時間由位於中國版圖幾何中心位置陝西臨潼[來源請求]的中國科學院國家授時中心的9台銫原子鐘和2台氫原子鐘組通過精密比對和計算實現報時,並通過人造衛星與世界各國授時部門進行實時比對。1902年(清光緒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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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BJT),又名中國標準時間(China Standard Time,CST),是中國大陸的標準時間,比世界協調時快八小時(即UTC+8),與港、澳、台及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地的標準時間相同。
北京時間並不是北京市的地方平太陽時間(東經116°23),而是東經120°的地方平太陽時間,二者相差約14分鐘28秒[1]。北京時間由位於中國版圖幾何中心位置陝西臨潼[來源請求]的中國科學院國家授時中心的9台銫原子鐘和2台氫原子鐘組通過精密比對和計算實現報時,並通過人造衛星與世界各國授時部門進行實時比對。
1902年(清光緒二十八年),清朝海關曾制定海岸時,以東經120度之時刻為標準。1912年中華民國建立後,位於北京的中央觀象臺將全國分為五個時區。1939年3月9日,中華民國內政部召集標準時間會議,確認1912年劃分之時區為中國標準時區,分別為:
崑崙時區 GMT+5.5 新疆西部與部分西藏 新藏時區 GMT+6 新疆及西藏 隴蜀時區 GMT+7 中國中部 中原標準時區 GMT+8 中國海岸 長白時區 GMT+8.5 中國東北1947年4月1日,東北政聯行政委員會決定自是日起,東北解放區統一實行東經120度上海時間。
1949年9月27日,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上,通過了「北平」恢復使用「北京」的決議。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UTC+8時區正式命名為北京時間。1949年10月7日,西安人民廣播電台稱「本台時間一律以北京時間為準」,當時西安仍在使用隴蜀時間。1949年11月2日,西安市人民政府發出通知,為與全國各主要地區時間一致,自11月3日起停用隴蜀時間、改用北京時間。1949年12月27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進駐成都,在其後十餘天內宣布改用北京時間,全國其他時區則予以廢除。到1952年,除了新疆、西藏等地區外,全國統一使用北京時間[2][3]。
中國西部地區時間問題[編輯]現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境均採用北京時間(UTC+8)。但在新疆、西藏等地,政府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作息時間和郵政通信費用優惠分界點雖然用北京時間來表示,但都比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