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 | 市政府階級
高雄市政府(簡稱:高市府)是中華民國高雄市最高層級的地方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為直轄市自治的行政機關,並同時負責執行中央機關委辦事項,高雄市的自治監督機關為行政院。現今的高雄市政府為直轄市之行政機關,而此直轄市於2010年12月25日由高雄縣與高雄市兩個縣市合併改制而來。作為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機關。辦公廳舍分設苓雅區(四維市政中心)與鳳山區(鳳山市政中心)兩地,採雙市政中心模式。高雄市政府的組織架構,最早可追溯至日治時代,於1924年高雄設市時所成立的「高雄市役所[註2]」,隸屬於高雄州。1945年11...
高雄市政府(簡稱:高市府)是中華民國高雄市最高層級的地方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為直轄市自治的行政機關,並同時負責執行中央機關委辦事項,高雄市的自治監督機關為行政院。現今的高雄市政府為直轄市之行政機關,而此直轄市於2010年12月25日由高雄縣與高雄市兩個縣市合併改制而來。作為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機關。辦公廳舍分設苓雅區(四維市政中心)與鳳山區(鳳山市政中心)兩地,採雙市政中心模式。
高雄市政府的組織架構,最早可追溯至日治時代,於1924年高雄設市時所成立的「高雄市役所[註 2]」,隸屬於高雄州。
1945年11月8日,國民政府接管高雄市;12月6日正式成立「高雄市政府[註 3]」,隸屬於臺灣省。
1979年7月1日,「高雄市政府」升格為院轄市政府,脫離臺灣省政府所轄[註 4]。
2010年12月25日,高雄市和臺灣省轄高雄縣合併改制,重新組建成新的同名直轄市政府組織「高雄市政府」。
2017年1月1日,成立「高雄市專業文化機構」,為高雄市政府監督之行政法人,原文化局下轄二級機關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及高雄市電影館移交該法人機構,高雄市立美術館於同年7月1日移交該法人機構;「高雄市政府兵役局」併入高雄市政府民政局,成為民政局下轄之「高雄市兵役處」。
2017年9月1日,原文化局下轄二級機關高雄市立圖書館改制為行政法人,直接由高雄市政府監督。
2018年1月1日,成立「高雄流行音樂中心」,為高雄市政府監督之行政法人;成立「高雄市政府毒品防治局」,為高雄市政府下轄一級機關。
2018年9月1日,原高雄市政府秘書處改制為「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機關位階不變,同為高雄市政府下轄一級機關[註 5]。原教育局下轄二級機關「高雄市體育處」升格改制為「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為高雄市政府下轄一級機關[註 6]。
2019年10月1日,成立「高雄市政府青年局」,為高雄市政府下轄一級機關。
2020年6月6日,時任市長韓國瑜罷免案舉行投票,罷免通過。[註 7]6月12日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結果後,韓國瑜正式解職,成為台灣地方自治史上首位遭罷免下台的縣市首長。6月12日,行政院派楊明州擔任代理市長。8月15日,市長補選陳其邁以67萬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