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我需要擁有寵物業許可證嗎? | 寵物業許可證
在台灣谁需要申请特定寵物業許可證?任何人為寵物提供食物及住宿,以換取業主所繳費的費用,必須向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或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申請特定寵物業許可證。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台北市政府為辦理特定寵物業申請許可作業,依據動物保護法第22條及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規定,特訂定本須知。Q1:申請手續:一、許可證申請之受理機關:台北市動物保護處(以下簡稱動保處),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電話:1999市民熱線或直撥總機02-87897158轉接寵物業許可證申請業務承辦人。二、申請對象:於本市經營特定寵物之繁殖...
在台灣谁需要申请特定寵物業許可證?
任何人為寵物提供食物及住宿,以換取業主所繳費的費用,必須向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或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申請特定寵物業許可證。
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
台北市政府為辦理特定寵物業申請許可作業,依據動物保護法第22條及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規定,特訂定本須知。
Q1: 申請手續:
一、許可證申請之受理機關:台北市動物保護處(以下簡稱動保處),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吳興街 600巷 109號,電話:1999市民熱線或直撥總機 02-87897158轉接寵物業許可證申請業務承辦人。二、申請對象:於本市經營特定寵物之繁殖、買賣、寄養業者(依據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規定,犬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三、申請人先至經濟部商業司或台北市商業處辦理公司名稱或商業名稱預查手續。四、申請人應向台北市政府秘書處(市民服務組)申請,查明該擬設場址之地點應符合本市現行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規定並取得證明(詳細規定請參見注意事項第 5點)。五、俟取得土地使用分區證明後,申請人應檢附下列文件,一律以掛號函寄方式向台北市動物保護處申辦,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特定寵物業許可證」字樣:(一)特定寵物業許可申請書。(二)負責人與專任人員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三)專任人員資格證明文件:1.職業學校以上,畜牧、獸醫、水產、動物等相關系、科畢業證書。2.曾接受各級主管機關辦理或委辦之畜牧、獸醫、水產、動物及動物福利等相關專業訓練一個月以上之結業證書。3.三年以上繁殖、買賣或寄養場所現場工作經驗服務相關證明。(四)營利性寵物買賣、寄養、繁殖場所土地使用分區證明。(五)建物、土地登記簿謄本(請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六)營業場所位置圖與平面配置圖(可自繪於A4紙上,需附比例尺或註明尺寸)。(七)飼養或營業場所土地同意使用證明或租賃契約(自有土地免附)。(八)寵物飼養或營業場所設備說明書。(九)寵物繁殖及飼養管理規劃書(未申請繁殖項目者免附)。(十)寵物業停、歇業時寵物處理切結書。(十一)公司或商業名稱預查單。(十二)特約獸醫師或畜牧技師諮詢同意書,但負責人或專任人員具獸醫師或畜牧技師資格或未申請繁殖項目者,免附。六、依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第 7條規定申請換發新證者,應檢附下列文件:(一)特定寵物業許可申請書。(二)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