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綠建築」? | 何謂綠建築
國內的綠建築觀念源自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自1989年開始推動建築節約能源政策,於1995年進而進行生態環境、建築污染防治、建築節能、建築資源利用及室內環境控制的研發,1997年亦提出「綠建築與居住環境科技計劃」,將綠化、基地保水、水資源、日常節能、二氧化碳減量、廢棄物減量、污水及垃圾改善七項定為綠建築評估指標,2003年配合評估指標更新檢討,增加「生物多樣性指標」與「室內環境指標」,組成如下表之九大評估範疇,以作為我國最新綠建築評估的主軸。可歸納為生態Ecology(含生物多樣性、綠化量、基地保水三指標)、節能Energy...
國內的綠建築觀念源自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自1989年開始推動建築節約能源政策,於1995 年進而進行生態環境、建築污染防治、建築節能、建築資源利用及室內環境控制的研發, 1997 年亦提出「綠建築與居住環境科技計劃」,將綠化、基地保水、水資源、日常節能、二氧化碳減量、廢棄物減量、污水及垃圾改善七項定為綠建築評估指標,2003年配合評估指標更新檢討,增加「生物多樣性指標」與「室內環境指標」,組成如下表之九大評估範疇,以作為我國最新綠建築評估的主軸。
可歸納為生態Ecology(含生物多樣性、綠化量、基地保水三指標)、節能Energy Saving(日常節能指標)、減廢Waste Reduction(含CO2及廢棄物減量二指標)、健康Health(含室內環境、水資源、污水及垃圾三指標)等四大部分。將「綠建築」的定義,由過去「消耗最少地球資源,製造最少廢棄物的建築物」的消極定義,擴大為「生態、節能、減廢、健康的建築物」的積極定義。
「綠建築」的理念:
(1)高效率使用能源與資源:包括以最大效率、有效利用與節約、再生與乾淨無害的新能源與資源開發。
(2)改善室內空氣環境品質:包括健康舒適的寧適環境創造,VOC有害物質、退伍軍人症等預防解決。
(3)有成本效益考量的開發行為:綠建築開發行為必須考量到如何利用最小的資源與能源,排放出最少的廢棄物的行為。因此,必須考量到地域特性並運用當地材料,而非一味追求外來技術與材料。
(4)生態資源保育與復原:當建築開發行為產生之後,對於基地環境原本在自然生態當中所扮演的角色必須予以復原、復育。例如基地保水、滲水量、涵養土方(即廢土不外運)、綠敷率與原有生物的保育及復育。
(5)綠色交通運輸:此為國際在綠建築上研發的趨勢,對於有大眾運輸工具搭乘與否的建築物每一位居住使用者在其對外交通、通勤行為產生多少了交通運輸的耗能。
(6)區位與生態的關係:不論是綠建築、綠社區、綠都市之永續發展與環境共生,必須考量地區的經緯度、氣候及區位環境與該地區生態之間的關係,而非一成不變的方法與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