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士準備上交通部針對改裝的會議所準備的資料 | 103年6月20日警署交字第1030108205號
這個星期五(2020/01/17)教士即將代表MAAT(二輪部品促進協會)到交通部開會,會議內容就是針對改裝相關規定的一些修正討論。比較意外的是這次他們並沒有直接邀我而是邀請MAAT,是有點小無言與憤怒啦,不過好在MAAT理事長有和我聯繫,畢竟教士在改裝這塊做的功課算是蠻足夠的,所以想趁這一次會議透過我的發言來改變一些什麼。 OK,反正重點就是該準備些什麼內容? 針對改裝的會議在2017年的7月已經開過一次,當時討論的內容就是在6月立法院公聽會上所提供的「機車應開放改裝項目」而日前公總也做出回覆: 而日前教士小害怕過戶時,除了...
這個星期五(2020/01/17)教士即將代表MAAT(二輪部品促進協會)到交通部開會,會議內容就是針對改裝相關規定的一些修正討論。比較意外的是這次他們並沒有直接邀我而是邀請MAAT,是有點小無言與憤怒啦,不過好在MAAT理事長有和我聯繫,畢竟教士在改裝這塊做的功課算是蠻足夠的,所以想趁這一次會議透過我的發言來改變一些什麼。
OK,反正重點就是該準備些什麼內容?
針對改裝的會議在2017年的7月已經開過一次,當時討論的內容就是在6月立法院公聽會上所提供的「機車應開放改裝項目」
而日前公總也做出回覆:
而日前教士小害怕過戶時,除了因為排氣管與現階段規定的不符必須更換為原廠管外,其他就是維持著小害怕原本改裝的模樣去驗,而也順利的驗過車。
影片連結:
也就是說目前改裝的部份,外觀類的基本上只要不要超過車輛體積限制,同時沒有會危害到用路人的造型(尖銳、鋒利的突出物等),都是可以過關的。
那麼現在針對車輛改裝的部份,問題最大的點應該是在於排氣管的部份。
我們先來看到道路交通安全規定第二十三條之一:
機車下列設備規格不得變更: 一、引擎設備:指引擎之機械或渦輪增壓系統、氮氣導入裝置設備。二、車身設備:車燈噴色或貼膠紙。三、排氣管數量或其左右側安裝位置。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項目。
如果有在追蹤教士提供的資料的人都會知道,在台灣排氣管非常智障的是由兩個單位來管,環保署管噪音與排污,公路總局(交通部)管排氣管型式
那回過頭來排氣管最擾民的部份是什麼?
噪音和空污啊
而這兩個都是環保署在管理的,而目前最可笑的狀況就是
我的排氣管很安靜,不擾民,排污也可以通過,非常環保非常良好(這些都環保局的範圍),可是我的管子位置有變更,所以監理所驗車會被打掉,聯合稽查會被開單,因為公路總局...